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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出台7条禁令建立烧烤红黑榜
2015-04-30 08:52:36 中国环境报

    本报记者董若义 通讯员陈培栋济南报道 随着天气转暖,泉城济南再次进入“烧烤季”。尽管各种烤串味美价廉,但烧烤油烟造成的空气污染也着实让人头疼。

    为保障群众健康,防治大气污染,山东省济南市环保局、城管局、公安局等七部门日前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露天烧烤治理的通告》,出台7条“禁令”,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露天烧烤治理活动,减少露天烧烤油烟污染排放量。

    这7条“禁令”包括: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本市市区内(含长清区和高新区)从事露天烧烤;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本市市区内(含长清区和高新区)为露天烧烤提供场地;严禁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的室内烧烤;所有烧烤经营业户,必须入室内或在规定场所内进行烧烤经营,并安装油烟净化设备,达标排放;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对本辖区内露天烧烤进行全面治理,对不按规定进行露天经营的烧烤业户,依法依规严厉处罚直至取缔;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备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烧烤经营业户,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严肃查处;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相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了解到,目前济南市烧烤摊点已达到1000多处,污染防治形势严峻。

    从去年开始,济南就下令全面取缔露天烧烤,今年将继续按照“炉子进屋、油烟达标、规范经营、严禁扰民”的要求,规范烧烤经营行为,并准备联合媒体集中开展“文明烧烤业户”评选活动,公开表扬、传播正能量。

    对易反复、严重违规、不守规矩的烧烤经营业户,进一步细化监管责任、明确专人、靠上管理。

    对屡查屡犯、顶风而上的违规烧烤业户,依法从快、从严、上限处罚。建立“红黑榜”通报制度,在媒体曝光。

    必要时会同食药、工商等部门,记入诚信档案,吊销其营业执照,让环境违法者处处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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