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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奶粉网售记录需保留三年
2016-01-12 14:42:26 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 钱瑜阿茹汗)产品安全一直是婴幼儿乳粉行业发展的基础,为了树立消费者信心,让婴幼儿乳粉生产全过程都有迹可循,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印发了《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追溯信息记录规范》,要求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真实、准确、有效记录生产经营过程的信息,建立和完善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实现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全过程信息可记录、可追溯、可管控、可召回、可查询,全面落实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主体责任,保障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

   其中,值得一提的是,在销售记录中,该规范提出,网店的销售记录也需进行记载,追溯信息记录需保存三年以上。生产企业要对生产全过程的关键操作人员、关键参数进行如实记录,确保记录真实、可靠,所有环节可有效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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