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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晶明气体致盲事件发酵:远大医药遇并购“黑天鹅”
2016-04-18 09:24:41 中国经营网

2016-04-15

【中国经营网综合报道】据新京报报道,去年7月以来,天津晶明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明公司”)全氟丙烷气体生产线被食药监总局勒令停产至今。

工商资料显示,晶明公司成立于1995年10月18日,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其中自然人股东吴亮出资26.7万元,企业法人远大医药(中国)有限公司出资73.3万元;经营范围包括生物技术(不含药品的生产与销售)的开发、转让、咨询、中介;软件开发;医疗器械制造等。

新京报注意到,远大医药(中国)有限公司为港股上市企业,2014年12月,远大医药订立晶明收购协议,以1.413亿元人民币收购晶明公司。据远大医药2015年报显示,晶明公司一年为远大医药带来了2750万元的收益。

该公司办公室主任雷长鹏介绍,目前企业有员工七八十人,两条生产线,其中一条生产眼表检测产品,另一条则为眼用全氟丙烷气体,全氟丙烷气体年产量约2万盒。去年发生“问题气体”事件后,全氟丙烷气体生产线被食药监总局勒令停产至今。

“眼用全氟丙烷企业自2001年投产,15年了,之前都没有出过问题,2015年7月正式接到通知,发生这样的事情,我们也很惊讶。”雷长鹏说。

雷长鹏说,整个事件的处理经过,包括罚款、检查、认定结果等都在网上有公布,当时进行药品召回也有通知。

针对此前调查报告怀疑全氟丙烷引起毒性反应,雷长鹏说,“具体什么原因我们也在查找当中。”

雷长鹏表示,事情发生后,企业停产大半年,对企业的影响也很大,如果查不出原因,也就不能恢复生产,“我们非常希望去找到这个原因,把事情解决。我们也不存在隐瞒,因为隐瞒对我们没有任何好处。”

雷长鹏还称,药品器械有相关的储存标准,都是按照国家的标准执行的。

他建议患者把病历等资料发过来,以便企业做进一步的分析处理。

另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2015年6月,在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和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一些实施眼底手术的患者出现了眼内的不良反应。南通大学附属医院排查后,将原因锁定在批号为15040001的眼用全氟丙烷气体。

2015年7月9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对上述不良反应事件发出特急文件,要求在全国暂停销售使用该批次眼用全氟丙烷气体。2015年7月30日,国家食药监总局通报称,天津晶明已完成共计8632盒眼用全氟丙烷气体的召回工作。经检验,上述产品“含量”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根据检验结果,相关部门已对天津晶明立案调查。

据一位国内二甲医院眼科医生介绍,眼用全氟丙烷气体在相关手术中是必需品,目前无可替代产品。该医生称,国内的医院很少用进口的眼用全氟丙烷气体。

眼用全氟丙烷气体,天津晶明是唯一的国内生产厂家。

每日经济新闻为此查阅了国家食药监总局网站上的医疗器械数据,发现在国产器械中,眼用全氟丙烷气体共有4条记录,全部是天津晶明生产的,最早的批准日期是2008年11月24日。最新的注册信息显示,该公司该产品的规格为15ml和45ml两种,适用于玻璃体切割、视网膜脱离等眼科手术。

而在上述网站的进口器械中,未查询到进口眼用全氟丙烷气体的记录。

每日经济新闻在翻阅2014年12月22日其控股公司远大医药的年报时发现,当日远大医药宣布以1.413亿元的价格收购天津晶明股权,给出理由称,“部分产品于中国是独家产品”,列举的产品中就包括眼用全氟丙烷气体。2015年1月,收购计划最终落地,远大医药最终持有天津晶明73.3%的股权。

2015年远大医药发布半年报称,至2015年6月30日,天津晶明为远大医药带来了2070万元的营业额,天津晶明的毛利率为75.4%。然而,经过了下半年的问题产品风波,至2015年底,天津晶明为远大医药创造的全年收益为2750万元。如今生产包括眼用全氟丙烷气体的三类器械生产线已经停产,对天津晶明的营收而言,影响显而易见。

距完成收购仅过去了一年多,受此不良反应事件影响,天津晶明对于远大医药的业绩贡献仍是未知数。

值得注意的是,远大医药作为天津晶明的间接控股企业,至今仍未披露信息。

(中经新媒体)

(责任编辑: 六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