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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等31省市失业保险费率下调至1%
2017-10-17 16:56:16 中国江苏网

江苏等31省市失业保险费率下调至1%

中国江苏网10月17日讯 据统计,今年以来,21个省市将失业保险总费率由1.5%降至1%,加上之前已经下调的地区,全国31个省市全部将失业保险费率降至1%,一些省市职工到手的工资或有微幅增加。同时,失业保险金标准正在逐步提高,失业人员有望领到更多的失业金。

今年初,人社部、财政部下发了《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从2017年1月1日起,失业保险总费率为1.5%的省(区、市),可以将总费率降至1%,降低费率的期限执行至2018年4月30日。

政策出台后,各地相继进入了实施阶段。据统计,今年以来,上海、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浙江、江苏、辽宁、吉林、黑龙江、宁夏、新疆、甘肃、内蒙古、安徽、湖南、福建、贵州、云南、西藏21个省市将失业保险总费率由1.5%降至1%。

除了上述省份,北京、广东、湖北、青海等10个省市至少在2016年就已经将失业保险费率降至1%。也就是说,全国的失业保险费率都已经调整为1%。由于失业保险费是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承担,各地对于企业和个人缴纳比例的分配略有不同,如天津市规定,企业和个人的缴纳比例均为0.5%,而贵州则分别为0.7%、0.3%。

以山东为例,一位月薪1万元的职工,在失业保险费率下调后,个人每个月将少缴20元,在2017年1月至2018年4月的14个月间,一共会多出280元到个人账户。同时,该名职工所在的单位会减少420元的支出。人社部曾表示,此次失业保险费率下调后,预计将为企业降低成本约234亿元。

(责任编辑: 八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