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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食品安全与饲料问题的思考
2007-10-26 00:00: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近年来,由于我国食品质量安全事故逐年增加,如何加强食品质量管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成为相关职能部门及消费者最关心的话题。然而,当人们关注食品终端生产企业的时候,却忽视了另一个对肉类食品质量是否安全起到至关重要的产品,那就是劣质饲料。 
   近日,湖北枣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全市饲料生产企业和市场中的外地饲料产品进行了统一监督检验,经检查6家企业生产的15余种产品中有7种为不合格品,占总量的51%,其中,3种产品中添加有国家明令禁止加入的成分。这些劣质饲料虽然符合部分养殖户为片面追求让猪、鸡、鸭等生长速度快或产蛋率高的要求,但人们食用了这种含激素等违禁物质的动物肉,不仅会影响人的正常发育,而且有使人致癌的危险。 
   那么,劣质饲料为何如此之多?造成饲料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哪些呢?根据近两年来枣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抽检统计和分析,可归纳为以下几点: 
   一是生产企业偷工减料,掺杂掺假,以次充好。近年来,由于粮食价格偏低,而全价配合饲料的价格较高,导致全价饲料的核心部分预混料、浓缩料较为走俏,有些小饲料厂为降低成本,牟取暴利,在全价配合饲料中不加预混料;有的混用了动物很难以吸收的动物羽毛粉、血粉,掺入尿素、硫酸铵等非蛋白氮,以提高饲料中粗蛋的含量;有的在鱼粉中加入尿素、沙子、石粉等。前不久,该局稽查分局在对一些饲料厂进行突击检查中发现,有些饲料厂使用的豆粕灰分高达25%,很显然是人为掺杂掺假。 
   二是饲料中药物添加剂的使用混乱,含有大量有害物质,造成环境污染、危及人身健康。为加强对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管理,1999年国务院发布了《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该条例明确规定,加入药物添加剂的饲料必须在标签上标明添加药物的名称、含量、配伍禁忌。然而,在近几年的检查中发现,有些饲料生产企业仅为满足养殖户的要求,在产品中加入过量的生产激素或药物等有害物质,危及人身健康,造成严重的食品安全隐患。如在饲料中加入有机砷、粪尿,有机砷会慢慢地被氧化生成剧毒物质三氧化二砷。为提高猪的瘦肉率,有的在饲料中加入瘦肉精(一种兴奋剂),这种的肉是绝对不能食用的。更有甚者,在饲料中加入人类使用的抗生素,使人的抗药性增强,长此以往,抗生素对人的疾病就很难对付了。如果此类肉、蛋食品一旦走上千家万户的餐桌,那么这些药物残留逐步积累约15年后,人们可怕的癌症、畸形、抗药性及中毒现象会不约而来。 
   三是无证企业大肆生产,标签标注规范产品鲜见。为保证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质量安全,国务院颁布的《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了“生产饲料添加剂及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企业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严禁无证生产。”然而,据统计,我国目前取得了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的厂家仅有150余家,而实际上生产厂家则有2000多家,绝大多数属无证生产,混乱状况可想而知。这些无证企业不仅无检测手段和设备,就连最基本的饲料添加剂的生产设备也不具备,他们大多是根据养殖户的要求,用浓缩料作载体,用激素作基础,再加入一些药物经过简单的混合就可出厂销售了。可想而知这样的无证、无设备、无技术的三无企业是不能保证饲料安全的。 
   饲料标识中必须标明所加入药物添加剂的化学名称、含量及事项,这是我国强制性标准GB10648-99《饲料标签标准》中的明确规定,而有些饲料生产企业以这是企业生产的技术秘密为借口,拒不标明添加剂的化学名称。此举不仅让养殖户购买时无法对照使用,而且让相关监管部门无法做到有效管理。 
   1998年5月,香港居民因食用激素超标的猪内脏,造成17人中毒;1999年5月,比利时发生了仅次于疯牛病的大灾难——“二恶英”污染鸡、蛋、奶事件,造成100余人死亡……,这些事故告诉我们,饲料不同于一般产品,劣质饲料受害的不仅仅是牲畜,还有人类的身心健康。因此,加强饲料市场的监管已成为确保食品安全的重要工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对饲料企业的投产审查力度,杜绝“三无”小厂开工生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加大对饲料的出厂检查及查处力度,防止假劣饲料进入市场;农业科研机构要开发无污染、无公害的绿色饲料,从源头保证消费者吃上安全放心食品。
(作者单位:湖北省枣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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