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期进行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类别涉及普通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共125批次。其中120个批次合格,5个批次不合格。
不合格信息如下:
余江区罗乐亮小吃店使用的复用餐具(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
余江县锦江车站水果批发部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
鹰潭市余江区全乐购购物广场销售的长豆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
鹰潭市余江区倪顺章蔬菜店销售的生姜,铅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
余江县宏鑫家庭农场销售的鲫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余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处置,已责令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相关单位立即采取查清产品流向、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将查实的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通报相关部门。(来源:余江市场监管)
抽检结果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