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2月1日至2月14日,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中发现问题21处,现通报如下。
1. 北京金万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东城分公司(卤煮)
存在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2. 北京新侨小馆餐饮有限公司(新侨小馆)
存在未按要求进行信息公示和更新的行为,违反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3. 北京鑫鑫天宇餐饮有限公司(京盛海鲜烤肉火锅)
存在未按规定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4. 北京金都华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金都华宴)
存在未按规定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5. 北京思味道酒家(思味道)
存在未保持餐具清洁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6. 北京苏礼记食品有限公司(泸溪河桃酥)
存在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7. 北京全德祥餐饮有限公司(全德祥烤鸭店)
存在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8. 北京伊德村拉面馆(伊德村拉面)
存在未能保持经营场所环境整洁的问题,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9. 北京佳酿熟餐厅(阿达西新疆风味餐厅)
存在未能保持经营场所环境整洁的问题,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10. 北京蟹友居餐饮有限公司(东四香辣蟹)
存在未能保持经营场所环境整洁的问题,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11. 北京便宜坊烤鸭集团有限公司便宜坊玉蜓桥店(便宜坊烤鸭店)
存在餐饮具不洁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2. 北京香麦园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香麦园牛肉面)
存在未能保持经营场所环境整洁的问题,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13. 北京晟富豪宾馆有限责任公司(天外天烤鸭店)
存在厨房操作区厨余垃圾桶未加盖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4. 北京京良苑龙大商贸有限公司(良苑餐厅)
存在粗加工水池混用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5. 北京京兆尹餐饮文化有限公司(京兆尹)
存在冷食专间内进行粗加工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6. 咖世家咖啡(北京)有限公司五道营胡同店(COSTA咖啡)
存在冰箱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洁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7. 灿都东南亚餐厅(五道营店)(灿都东南亚餐厅)
存在冷食专间未设二次更衣区的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五)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立即改正。
18. 北京好越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汤厨)
存在冷食专间未专用、食品混放的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立即改正。
19. 北京藏红花咖啡馆(藏红花)
存在冷食专间存放未清洗的原料、冰箱未专用的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立即改正。
20. 北京武德卫营展览展示有限公司(松和MATSUWA)
存在超许可范围经营生食类食品的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责令停止违法经营活动、立即改正。
21. 北京兰创意餐厅(兰泰餐)
存在工具标识不清、食品混放、环境卫生差的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五)项、第十八条第(二)项和第(三)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立即改正。(来源: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