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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通报39种产品抽查:6种产品全都合格
2014-09-17 17:00:2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柯 纪)国家质检总局9月17日发布2014年第2季度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涉及日用及纺织品、电子电器、轻工产品、农业生产资料、机械安防产品和电工材料产品等39种产品,共抽查2884家企业生产的3011批次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0.8%。6家企业在本次抽查中违反《产品质量法》,拒绝接受监督抽查,予以公告。

    本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的39中产品分别为玩具、学生用品、运动服及针织泳装、旅游鞋、皮鞋、旅行箱包、电冰箱、房间空气调节器、储水式电热水器、电风扇、彩色电视机、台式微型计算、笔记本电脑、移动电话、移动电话用锂离子电池、纸巾纸、家用燃气用具、家用卫生杀虫用品。、家用洗涤剂、磷肥、脱粒机、植物保护机械、杀虫灯、安全带、消防水带、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车床、加工中心(含数控铣床)、锁具、防爆电气(防爆开关)、复合外套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永磁直流电动机、三相异步电动机、器具开关、家用和类似用途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隔离开关、液化石油气、车用汽油和柴油。

    通报显示,本次共抽查2884家企业生产的3011批次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经检验,2564家企业生产的2686批次产品合格,检出325批次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0.8%。其中,笔记本电脑、台式微型计算机、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液化石油气、加工中心(含数控铣床)、杀虫灯等6种产品的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零。车用汽油、玩具、学生用品、家用洗涤剂、永磁直流电动机等15种产品的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低于10%;家用燃气用具、皮鞋、移动电话用锂离子电池、隔离开关、消防水带、磷肥、家用和类似用途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等12种产品的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介于10.1%至18.3%之间;移动电话、旅行箱包、家用卫生杀虫用品、三相异步电动机、器具开关、复合外套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等6种产品的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介于21.9%至32.5%之间。

    国家质检总局在本次抽查通报中,对6家企业在本次抽查中违反《产品质量法》,拒绝接受监督抽查,予以公告。这6家拒检企业分别是:四川省的成都月月红鞋业有限公司在皮鞋抽查中拒检;广东省的东莞市英贝特杰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在移动电话用锂离子电池抽查中拒检;河北省的保定氧化锌避雷器厂、山东省的临沂市瑞然电力器材有限公司在复合外套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抽查中拒检;浙江省的乐清市虹桥邦扬电子厂、广东省的新豪(东莞)电子有限公司在器具开关抽查中拒检。

    通报显示,本次抽查发现325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主要质量问题包括,玩具安全警示不合格;学生用品胶类产品总挥发性有机物不合格;运动服及针织泳装纤维成分含量不合格;旅游鞋耐折性能不合格;皮鞋勾心长度下限值不合格;旅行箱包振荡冲击性能不合格;电冰箱能源效率等级不合格;房间空气调节器制冷消耗功率不合格;储水式电热水器24小时固有能耗系数不合格;电风扇风量不合格;彩色电视机辐射骚扰场强不合格;移动电话耐异常热不合格;移动电话用锂离子电池0.2ItA放电不合格;纸巾纸细菌菌落总数不合格;家用燃气用具灶热负荷偏差不合格;家用卫生杀虫用品净含量不合格;家用洗涤剂总活性物不合格;磷肥水分的质量分数不合格;植物保护机械药液箱容量不合格;安全带零部件不合格;消防水带附着强度不合格;车床电源开关不合格;锁具互开率不合格;防爆电气(防爆开关)隔爆接合面参数不合格;永磁直流电动机额定转速/转速不合格;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指标不合格;家用和类似用途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验证额定剩余接通和分断能力(I△m) 不合格;隔离开关短路性能能力不合格等。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国家质检总局要求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按照《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应依法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按照有关规定监督销毁或者作必要的技术处理。对拒绝监督抽查的企业,要依法严肃处理。要针对本次抽查中反映出的突出质量问题,加大对生产企业的后续跟踪监督检查力度。同时,将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情况通报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切实维护产品质量安全。

   附件:2014年玩具等39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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