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从海南卫生监督信息网获悉,海南省卫生监督总队发布了海南省2015年卫生行政处罚公告。详情如下:
海南省2015年卫生行政处罚公告第一期
卫生监督机构 |
海南省卫生监督总队 |
被处罚单位名称 |
海南福兴康复医院 |
被处罚单位地址 |
海口市凤翔路125号 |
处罚决定时间 |
2014年11月 6日 |
违法事实 |
篡改已取得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核准的内容,发布违法医疗广告。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
处罚依据 |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 |
处罚结果 |
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给予 “警告”行政处罚。 |
卫生监督机构 |
海口市卫生监督局 |
被处罚单位名称 |
海南刘智仁医院 |
被处罚单位地址 |
海口市龙昆北路35号 |
处罚决定时间 |
2014年12月 31日 |
违法事实 |
海南刘智仁医院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医师独立开具处方,违反了《处方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七条 |
处罚依据 |
《处方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 |
处罚结果 |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
卫生监督机构 |
海口市卫生监督局 |
被处罚单位名称 |
南方康复医疗门诊部 |
被处罚单位地址 |
海口市海秀中路104号 |
处罚决定时间 |
2014年12月 8日 |
违法事实 |
南方康复医疗门诊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独立从事内科诊疗工作,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
处罚依据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
处罚结果 |
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
卫生监督机构 |
海口市卫生监督局 |
被处罚单位名称 |
海南美媛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医学美容门诊部 |
被处罚单位地址 |
海口市滨海大道傍海小区 7幢 |
处罚决定时间 |
2014年11月 11日 |
违法事实 |
海南美媛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医学美容门诊部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发布医疗广告,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项 |
处罚依据 |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 |
处罚结果 |
警告;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
卫生监督机构 |
三亚市卫生监督所 |
被处罚单位名称 |
三亚帅永镜诊所 |
被处罚单位地址 |
三亚市海棠湾镇藤桥新民路 156号 |
处罚决定时间 |
2014年10月 10日 |
违法事实 |
该单位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开展诊疗执业活动,违反了《医疗及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 |
处罚依据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 |
处罚结果 |
警告;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
卫生监督机构 |
三亚市卫生监督所 |
被处罚单位名称 |
三亚杨岳诊所 |
被处罚单位地址 |
三亚市河东区鹿回头安置区 1603号对面 |
处罚决定时间 |
2014年10月 22日 |
违法事实 |
该单位未经批准在登记的执业地点以外开展诊疗执业活动,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 |
处罚依据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及《卫生部关于对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中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规定 |
处罚结果 |
没收诊疗药品及器械壹箱,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同时责令立即停止诊疗执业活动。 |
卫生监督机构 |
三亚市卫生监督所 |
被处罚单位名称 |
黄柳杏 |
被处罚单位地址 |
三亚市荔枝沟中学宿舍区后栋 502号 |
处罚决定时间 |
2014年10月 28日 |
违法事实 |
该单位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非法实施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
处罚结果 |
取缔黄柳杏医疗点,没收违法所得壹万肆仟元人民币及药品和器械壹箱,电动流产吸引器壹台,妇产治疗椅壹张,罚款人民币玖万元整。 |
卫生监督机构 |
三亚市卫生监督所 |
被处罚单位名称 |
麦上平医疗点 |
被处罚单位地址 |
三亚市河西区西岛社区居委会西片区 |
处罚决定时间 |
2014年10月 23日 |
违法事实 |
该单位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执业活动,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 |
处罚依据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第(二)项规定 |
处罚结果 |
没收诊疗药品器械壹箱,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同时责令立即停止一切医疗执业活动。 |
卫生监督机构 |
三亚市卫生监督所 |
被处罚单位名称 |
王学养医疗点 |
被处罚单位地址 |
三亚市河东区渔村路9巷 11号 |
处罚决定时间 |
2014年10月 22日 |
违法事实 |
该单位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执业活动,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 |
处罚依据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第(二)项规定 |
处罚结果 |
没收诊疗药品壹袋,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同时责令立即停止一切医疗执业活动。 |
卫生监督机构 |
三亚市卫生监督所 |
被处罚单位名称 |
吴宁玉医疗点 |
被处罚单位地址 |
三亚市河东区渔村路11巷路口 |
处罚决定时间 |
2014年10月 22日 |
违法事实 |
该单位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执业活动,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 |
处罚依据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第(二)项规定 |
处罚结果 |
没收药品壹箱,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同时责令立即停止一切医疗执业活动。 |
卫生监督机构 |
三亚市卫生监督所 |
被处罚单位名称 |
三亚陈亦庆口腔诊所 |
被处罚单位地址 |
三亚市立新巷27号 |
处罚决定时间 |
2014年10月 28日 |
违法事实 |
该单位聘用取得医师资格但未经医师注册得执业证书的张晓勇医生开展诊疗执业活动,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 |
处罚依据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及《卫生部关于取得医师资格但未经注册的人员开展医师执业活动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 2014)178号)规定 |
处罚结果 |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同时责令限七日内改正违法行为 |
卫生监督机构 |
三亚市卫生监督所 |
被处罚单位名称 |
唐德坤医疗点 |
被处罚单位地址 |
三亚市立才农场南斗 |
处罚决定时间 |
2014年10月 23日 |
违法事实 |
该单位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执业活动,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 |
处罚依据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第(一)项规定 |
处罚结果 |
没收药品及器械壹箱,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同时责令立即停止诊疗执业活动。 |
卫生监督机构 |
三亚市卫生监督所 |
被处罚单位名称 |
高文院医疗点 |
被处罚单位地址 |
三亚市天涯镇过岭村 |
处罚决定时间 |
2014年10月 27日 |
违法事实 |
该单位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执业活动,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 |
处罚依据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 |
处罚结果 |
没收诊疗药品及器械壹箱,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同时责令立即停止一切医疗执业活动。 |
卫生监督机构 |
三亚市卫生监督所 |
被处罚单位名称 |
解放军第425医院 |
被处罚单位地址 |
三亚市三亚湾路86号 |
处罚决定时间 |
2014年10月 27日 |
违法事实 |
该医院未按照《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卫办疾控发【 2006】92号)规定的法定报告时限进行传染病报告,违反了《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条 |
处罚依据 |
《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条及第六十九条第(二)项规定 |
处罚结果 |
警告,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
卫生监督机构 |
三亚市卫生监督所 |
被处罚单位名称 |
三亚杨小平诊所 |
被处罚单位地址 |
三亚市月川村西三巷 |
处罚决定时间 |
2014年10月 23日 |
违法事实 |
该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的诊疗科目为内科,现正在开展儿科诊疗活动的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 |
处罚依据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第(一)项规定 |
处罚结果 |
警告,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
卫生监督机构 |
三亚市卫生监督所 |
被处罚单位名称 |
陈康有医疗点 |
被处罚单位地址 |
三亚市崖城镇南山港渔村 |
处罚决定时间 |
2014年10月 30日 |
违法事实 |
该单位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执业活动,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 |
处罚依据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第(二)项规定 |
处罚结果 |
没收药品及器械壹箱,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同时责令立即停止医疗执业活动。 |
卫生监督机构 |
三亚市卫生监督所 |
被处罚单位名称 |
陈勃医疗点 |
被处罚单位地址 |
三亚市崖城镇梅联村 |
处罚决定时间 |
2014年10月 27日 |
违法事实 |
该单位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执业活动,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 |
处罚依据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第(二)项规定 |
处罚结果 |
没收药品及器械壹箱,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同时责令立即停止医疗执业活动。 |
卫生监督机构 |
三亚市卫生监督所 |
被处罚单位名称 |
黄小金医疗点 |
被处罚单位地址 |
三亚市崖城镇 |
处罚决定时间 |
2014年10月 30日 |
违法事实 |
该单位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执业活动,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 |
处罚依据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第(一)项规定 |
处罚结果 |
没收药品壹箱,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同时责令立即停止医疗执业活动。 |
卫生监督机构 |
三亚市卫生监督所 |
被处罚单位名称 |
黎圣辉医疗点 |
被处罚单位地址 |
三亚市崖城镇大旦村委会头塘村 |
处罚决定时间 |
2014年10月 30日 |
违法事实 |
该单位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医疗执业活动,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 |
处罚依据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第(二)项规定 |
处罚结果 |
没收药品及器械壹箱,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同时责令立即停止医疗执业活动。 |
卫生监督机构 |
三亚市卫生监督所 |
被处罚单位名称 |
三亚柯燕东诊所 |
被处罚单位地址 |
三亚市儋州村 |
处罚决定时间 |
2014年11月 25日 |
违法事实 |
该单位诊疗活动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开展外科诊疗活动,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 |
处罚依据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 |
处罚结果 |
警告;罚款人民币玖佰元整;同时责令七日内改正违法行为。 |
卫生监督机构 |
三亚市卫生监督所 |
被处罚单位名称 |
王新旺医疗点 |
被处罚单位地址 |
三亚市月川西二巷 |
处罚决定时间 |
2014年11月 5日 |
违法事实 |
该单位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执业活动,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 |
处罚依据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第(二)项规定 |
处罚结果 |
没收药品壹箱;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同时责令立即停止诊疗活动。 |
卫生监督机构 |
三亚市卫生监督所 |
被处罚单位名称 |
王新旺医疗点 |
被处罚单位地址 |
三亚市月川西二巷 |
处罚决定时间 |
2014年11月 26日 |
违法事实 |
该单位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执业活动,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 |
处罚依据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第(一)项规定 |
处罚结果 |
没收药品壹袋;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同时责令立即停止诊疗活动。 |
卫生监督机构 |
三亚市卫生监督所 |
被处罚单位名称 |
陈有亮医疗点 |
被处罚单位地址 |
三亚市凤凰镇桶井市仔村 |
处罚决定时间 |
2014年11月 11日 |
违法事实 |
该单位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执业活动,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 |
处罚依据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第(二)项规定 |
处罚结果 |
没收诊疗药品壹箱;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同时责令立即停止一切医疗执业活动。 |
卫生监督机构 |
三亚市卫生监督所 |
被处罚单位名称 |
苏云医疗点 |
被处罚单位地址 |
三亚市凤凰镇槟榔村 |
处罚决定时间 |
2014年11月 12日 |
违法事实 |
该单位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医疗执业活动,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 |
处罚依据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
处罚结果 |
没收药品及器械壹箱;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同时责令立即停止医疗执业活动。 |
卫生监督机构 |
三亚市卫生监督所 |
被处罚单位名称 |
符光华医疗点 |
被处罚单位地址 |
三亚市凤凰镇槟榔村 |
处罚决定时间 |
2014年11月 11日 |
违法事实 |
该单位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执业活动,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 |
处罚依据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第(二)项规定 |
处罚结果 |
没收药品及器械壹箱;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同时责令立即停止诊疗执业活动。 |
卫生监督机构 |
三亚市卫生监督所 |
被处罚单位名称 |
三亚关革新中医诊所 |
被处罚单位地址 |
三亚市亚龙湾公主郡小区关革新中医诊所 |
处罚决定时间 |
2014年11月 24日 |
违法事实 |
该单位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单独开展诊疗执业活动,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 |
处罚依据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
处罚结果 |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
卫生监督机构 |
三亚市卫生监督所 |
被处罚单位名称 |
三亚胡靖宜诊所 |
被处罚单位地址 |
三亚市河东区月川社区农贸市场东门 |
处罚决定时间 |
2014年11月 10日 |
违法事实 |
该单位使用取得相应资格但未经注册的杨为新医师从事诊疗活动,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 |
处罚依据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及《卫生部关于取得医师资格但未经注册的人员开展医师执业活动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 2004)178号)规定 |
处罚结果 |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
卫生监督机构 |
三亚市卫生监督所 |
被处罚单位名称 |
三亚博仕门诊部 |
被处罚单位地址 |
三亚市河东区河东路352号 |
处罚决定时间 |
2014年11月 20日 |
违法事实 |
该单位擅自使用执业助理医师舒俊独立执业并独自为患者开具处方,违反了《处方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款及第四十七条规定 |
处罚依据 |
《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 |
处罚结果 |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
卫生监督机构 |
三亚市卫生监督所 |
被处罚单位名称 |
三亚田独六万大山草药店 |
被处罚单位地址 |
三亚市吉阳镇吉阳大道农贸市场旁铺面 |
处罚决定时间 |
2014年12月 5日 |
违法事实 |
该单位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发布医疗广告,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 |
处罚依据 |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 |
处罚结果 |
没收药品壹箱,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同时责令立即停止诊疗执业活动。 |
卫生监督机构 |
儋州市卫生监督所 |
被处罚单位名称 |
儋州西培金晨诊所 |
被处罚单位地址 |
儋州市西培农场金晨南街 63号 |
处罚决定时间 |
2014年11月 19日 |
违法事实 |
该诊所未取得人工终止妊娠手术许可,擅自对孕妇实施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手术。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和《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 |
处罚依据 |
《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
处罚结果 |
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卫生监督机构 |
儋州市卫生监督所 |
被处罚单位名称 |
熊海英 |
被处罚单位地址 |
儋州市西培农场金晨南街 63号 |
处罚决定时间 |
2014年11月 19日 |
违法事实 |
当事人熊海英在儋州西培金晨诊所未经批准擅自对孕妇实施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手术。违反了《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 |
处罚依据 |
《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
处罚结果 |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吊销《医师执业证书》。 |
卫生监督机构 |
儋州市卫生监督所 |
被处罚单位名称 |
何带香 |
被处罚单位地址 |
儋州市木棠镇东方村委会孙宅村 |
处罚决定时间 |
2014年12月 11日 |
违法事实 |
当事人何带香未经批准而擅自在那大镇某宾馆 706号房对孕妇实施非医学需要的人工终止妊娠手术。违反了《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
处罚依据 |
《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二款的规定。 |
处罚结果 |
罚款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 |
卫生监督机构 |
文昌市卫生监督所 |
被处罚单位名称 |
文昌会文烟堆赵敏西医诊所 |
被处罚单位地址 |
文昌市会文镇烟堆圩 |
处罚决定时间 |
2014年12月 4日 |
违法事实 |
未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
处罚依据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
处罚结果 |
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警告,责令立即整改。 |
卫生监督机构 |
东方市卫生监督所 |
被处罚单位名称 |
蒋浩牙科 |
被处罚单位地址 |
东方市八所镇利民路 |
处罚决定时间 |
2014年11月 13日 |
违法事实 |
未获得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蒋浩牙科的行为已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
处罚依据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
处罚结果 |
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没收器械并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卫生监督机构 |
琼海市卫生监督所 |
被处罚单位名称 |
严显勇 |
被处罚单位地址 |
琼海市东太农场 |
处罚决定时间 |
2014年12月 3日 |
违法事实 |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医疗执业活动,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
处罚依据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 |
处罚结果 |
责令立即停止医疗行为;没收器械一批;罚款人民币贰仟元;非医师严林罚款人民币贰仟元。 |
卫生监督机构 |
定安县卫生监督所 |
被处罚单位名称 |
陈德卫口腔治疗点 |
被处罚单位地址 |
定安县龙门镇定南街 |
处罚决定时间 |
2014年11月 25日 |
违法事实 |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医疗执业活动,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
处罚依据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
处罚结果 |
责令立即停止医疗行为;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
卫生监督机构 |
定安县卫生监督所 |
被处罚单位名称 |
陈明炳治疗点 |
被处罚单位地址 |
定安县龙河镇政府对面 |
处罚决定时间 |
2014年11月 25日 |
违法事实 |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医疗执业活动,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
处罚依据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
处罚结果 |
责令立即停止医疗行为;没收药品一批;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
卫生监督机构 |
定安县卫生监督所 |
被处罚单位名称 |
何开园治疗点 |
被处罚单位地址 |
定安县新竹镇新序墟 |
处罚决定时间 |
2014年11月 3日 |
违法事实 |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医疗执业活动,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
处罚依据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
处罚结果 |
责令立即停止医疗行为;没收药品三箱;没收非法所得贰仟贰拾伍元;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
卫生监督机构 |
定安县卫生监督所 |
被处罚单位名称 |
戴光轩治疗点 |
被处罚单位地址 |
定安县南海农场四区四队 |
处罚决定时间 |
2014年9月 26日 |
违法事实 |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医疗执业活动,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
处罚依据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
处罚结果 |
责令立即停止医疗行为;没收药品一批;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
卫生监督机构 |
乐东县卫生监督所 |
被处罚单位名称 |
乐东仁民综合门诊部 |
被处罚单位地址 |
乐东县黄流镇黄东村59号 |
处罚决定时间 |
2014年12月 11日 |
违法事实 |
该单位超出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
处罚依据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
处罚结果 |
予以警告,责令立即改正,并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 |
卫生监督机构 |
洋浦卫生监督所 |
被处罚单位名称 |
许琼强 |
被处罚单位地址 |
洋浦三都许琼强诊所 |
处罚决定时间 |
2014年11月 21日 |
违法事实 |
许琼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
处罚依据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
处罚结果 |
没收药品一批;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责令立即停止执业活动。 |
卫生监督机构 |
洋浦卫生监督所 |
被处罚单位名称 |
吴位海 |
被处罚单位地址 |
洋浦三都镇马兰村委会吴位海诊所 |
处罚决定时间 |
2014年12月 25日 |
违法事实 |
吴位海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
处罚依据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
处罚结果 |
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责令立即停止执业活动。 |
卫生监督机构 |
海口市秀英区卫生监督所 |
被处罚单位名称 |
革启华 |
被处罚单位地址 |
海口市秀英区书场6队 317号出租屋 |
处罚决定时间 |
2014年12月 17日 |
违法事实 |
革启华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擅自开展医疗诊疗活动的行为 |
处罚依据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
处罚结果 |
没收非法药品和器械;没收非法所得人民币伍仟元整;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并责令立即非法执业活动。 |
卫生监督机构 |
海口市秀英区卫生监督所 |
被处罚单位名称 |
刘会梅 |
被处罚单位地址 |
海口市秀英区书场7队出租屋 |
处罚决定时间 |
2014年12月 09日 |
违法事实 |
刘会梅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擅自开展医疗诊疗活动的行为 |
处罚依据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
处罚结果 |
没收非法药品和器械;没收非法所得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罚款人民币柒仟伍佰元整;并责令立即非法执业活动。 |
卫生监督机构 |
海口市秀英区卫生监督所 |
被处罚单位名称 |
谢小姐 |
被处罚单位地址 |
海口市秀英区长流镇美德村 |
处罚决定时间 |
2014年12月 25日 |
违法事实 |
谢小姐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擅自开展医疗诊疗活动的行为 |
处罚依据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
处罚结果 |
没收非法药品和器械;没收非法所得人民币贰拾元整;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并责令立即停止非法执业活动。 |
卫生监督机构 |
海口市秀英区卫生监督所 |
被处罚单位名称 |
宋会健 |
被处罚单位地址 |
海口市秀英区向荣村商业街 32号出租屋 |
处罚决定时间 |
2014年11月 3日 |
违法事实 |
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擅自开展诊疗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 |
处罚结果 |
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
卫生监督机构 |
海口市秀英区卫生监督所 |
被处罚单位名称 |
郑祥林西医内科诊所 |
被处罚单位地址 |
海口市秀英区向荣村商业街 32号出租屋 |
处罚决定时间 |
2014年11月 3日 |
违法事实 |
郑祥林西医内科诊所使用非医师从事医疗诊疗活动的行为,违法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
处罚依据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
处罚结果 |
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
卫生监督机构 |
海口市琼山区卫生监督所 |
被处罚单位名称 |
张钉铭(无证诊所开办者与行医者) |
被处罚单位地址 |
海口市琼山区甲子镇长昌墟一处张钉铭私宅(无门牌标识) |
处罚决定时间 |
2014年11月 19日 |
违法事实 |
当事人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情况下,仍存在有私自开办“诊所”,擅自开展医疗活动的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
处罚依据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
处罚结果 |
没收药品、器械;罚款人民币玖仟捌佰元整。 |
卫生监督机构 |
海口市龙华区卫生监督所 |
被处罚单位名称 |
贠庭财 |
被处罚单位地址 |
海口市坡博西村510号二楼 201房 |
处罚决定时间 |
2014年12月 10日 |
违法事实 |
你未取得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擅自为他人进行 B超检查及清宫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十九条第一款。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第三十九条。 |
处罚结果 |
没收药品、器械;罚款人民币陆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卫生监督机构 |
海口市龙华区卫生监督所 |
被处罚单位名称 |
陈高秀 |
被处罚单位地址 |
海口市龙华区苍西村180号 |
处罚决定时间 |
2014年12月 26日 |
违法事实 |
未取得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
处罚依据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
处罚结果 |
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药品、器械;罚款人民币柒仟伍佰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