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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部门出手整治"电视卖酒" 对规范行业起积极作用
2015-02-06 09:12:30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6日讯 (记者 韩肖)常看电视的消费者肯定对“与正规酒厂产品相同”、“买一箱送三箱”等的电视台卖酒广告并不陌生。据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已于近日发布了关于立即停止播出“名酒汇”等22条违规广告的通知,一些被消费者戏称为“破盘价只要998的”酒类电视购物广告今后将停止播出。


  据悉,此类广告内容违反了《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广电总局61号令)、《关于加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和居家购物节目管理的通知》(广发[2009]7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卫视频道播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管理工作的通知》(广发[2013]70号)等规定。

  该通知称,“名酒汇”、“名酒面对面”、“名酒天下”、“名酒零距离”、“名酒品鉴”、“名酒访”、“名酒天地”、“中华名酒行”、“名酒在线”、“优享生活”、“老茂名酒堂”等广告以节目形式,主持人主持、嘉宾互动、商家现场促销等方式,宣传销售“茅台集团荣耀100纪念酒”、“茅台-53度酱香型高端白酒”、“五粮液-东方骄子贺岁酒”等产品,属于变相“电视购物短片广告”,且存在夸大夸张宣传、误导消费等问题。

  对此,白酒专家肖竹青在接受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有关部门出手整治白酒电视购物很及时,此类电视购物形式夸大了商品本身价值,属于一种价格欺诈行为,存在误导消费者的情况,此举对规范行业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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