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香港九华华源集团滁州药业有限公司申请恢复生产和发还〈药品GMP证书〉的情况汇报》收悉。经你局现场复查,该企业对我局飞行检查发现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基本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要求。经研究,决定发还该企业《药品GMP证书》。
请你局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监管和指导,督促企业强化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严格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及相关附录要求组织生产经营和质量管理活动,提升相关人员质量意识,确保相关质量管理人员能有效履行职责,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并督促企业强化质量检验方面的管理和培训,切实提升检验能力。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