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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肥后桃树枯死 市场监督局调解救桃园
2017-07-04 16:06:4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霍尔果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功调解一起因化肥施用不当造成桃树枯死引发的群体消费纠纷,主要消费者一次性获赔80000元,其他小额损失消费者均得到化肥赔偿。

2017年4月27日17时12分,宿某向消协投诉,称自己的桃园在使用某公司生产的有机无机复合肥后出现桃树死亡现象,怀疑化肥存在质量问题,并与该厂发生纠纷,希望得到调解。

接到举报后,该局立刻出动执法人员对化肥进行抽样并送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进行检测,并承担9030元检验费,为农民节省额外开支,充分保护农民利益。

经检验,化肥属于合格产品,但由于公司业务员未明确说明使用的注意事项和相关正确使用方法,导致宿某施肥不当,出现桃树死亡现象。双方围绕赔偿问题各执己见,互不相让。

执法人员向双方讲解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并根据现场状况全力进行调解,最终达成协议:大禹升辉公司对宿某一次性补助80000元并对其他损失较小的农户予以化肥补偿。

双方对消协和市场监督局执法人员的工作效率表示认可,并表示最终协议在为消费者挽回损失,保全利益的同时维护了化肥公司的信誉,向消协和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感谢。(齐晓东 阿拉依)

(责任编辑: 八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