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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食药监局撤销2家药店《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2017-09-15 21:43:0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贺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9月15日发布的通告,富川广鑫药店、富川广仁药店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第二十五条、《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和《总局关于修订印发<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有关事宜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监〔2016〕160号)的规定,贺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撤销该企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证书编号

撤销日期

主要问题

富川广鑫药店

富川县富阳镇新建路(百货大楼第910间门面)

D-GXHZ15-5110

201794

经营过期药品;质量管理人员未负责验收和不合格药品进行确认及处理,指导药品采购、陈列、销售等环节的质量管理工作不足,未建立采购、验收、销售等记录;计算机管理系统不符合经营和质量管理的要求;部分药品未按储存要求陈列存放;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混放;非本企业在职人员在营业场所内从事药品销售的相关活动。

富川广仁药店

富川县古城镇横山街(李庆科门面)

D-GXHZ15-5034

201794

质量管理人员指导药品采购、陈列、销售等环节的质量管理工作不足,未建立采购、验收、销售等记录;计算机管理系统不符合经营和质量管理的要求;部分药品未按储存要求陈列存放;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混放;销售的部分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未能查验购买者的身份证,未对购买者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予以登记;非本企业在职人员在营业场所内从事药品销售的相关活动。

(责任编辑: 六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