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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食药监局:谷城龙王山泉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被查处
2017-11-17 17:07:5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1月17日,襄阳市食药监局发布“关于谷城龙王山泉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公告称,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函中,涉及谷城龙王山泉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龙王山泉水(大桶水)”致病性微生物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襄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立即移交给属地局。现该局将谷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查处置情况进行通告。

2017年6月22日,谷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检测报告后,立即启动核查处置工作。不合格产品:龙王山泉水(大桶水),生产日期:2017年4月29日。不合格项目:“致病性微生物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查,该公司2017年4月29日共生产了共生产了龙王山泉水(大桶水)280桶(规格:15.1L/桶)。该公司接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立即启动产品召回工作,已召回上述批次产品7桶,该批次其余产品已销售且无法召回,销售货值金额共计为1774.5元,每桶水的利润为0.5元,当事人的违法所得为136.5元。

谷城龙王山泉饮品有限公司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饮用水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谷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正在进行行政处罚。

发生原因及企业整改情况。发生问题的原因:由于生产设备出现故障,导致少部分桶装水封口密封不很严实,导致当天生产的部分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含量超标。企业整改情况:1、严格按照食品安全要求和技术标准进行生产,严格操作程序;2、在产品生产经营过程中,严格管理,严把产品质量关,严格把控好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细节。

(责任编辑: 语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