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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食药监局发布:关于武汉武商超市管理有限公司襄阳人民广场店经营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2017-11-17 17:31:10 襄阳市食药监局官网

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2017)GJS1-02263、(2017)FXS1-02263F;抽样单编号:GC17420346923)中,涉及武汉武商超市管理有限公司襄阳人民广场店经营的临汉门牌纯香芝麻油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7年7月26日,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对武汉武商超市管理有限公司襄阳人民广场店经营的临汉门牌纯香芝麻油进行了监督抽检,检验结论为苯并[ɑ]芘超出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限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襄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立即启动核查处置工作,责令该公司下架召回、停止经营不合格产品,并立案开展调查工作。经查,该单位共购进2017-4-28批次的临汉门牌纯香芝麻油10瓶,被抽样9瓶,生产企业召回1瓶,进价24.50元/瓶,售价27.00元/瓶,货值金额为270.00元。

二、武汉武商超市管理有限公司襄阳人民广场店涉嫌生产经营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我局正在调查处理。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发生问题的原因是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炒制原料芝麻温度过高造成的。企业整改情况:1、立即停止经营不合格食品。

特此公告。

襄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14日

(责任编辑: 语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