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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车后无法按照意向书配置提车 青岛之星已退款
2018-01-17 09:46:01 信网

信网1月15日讯 1月9日,信网(热线0532-80889431)报道了市民周女士在通过青岛之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香港中路展厅(以下简称“青岛之星”)订购了一辆白色CLA200时尚版汽车。可到了约定的提车时间,青岛之星却提供不了与意向书上相同配置的车辆。15日上午,青岛之星售后部门的工作人员对此给出了解释:“厂家没有按照订单配置车辆,而且订车的周女士与家人的意见也不一致,目前已经把10000元定金退给周女士了。”

周女士是在2017年9月的车展上订的车,但是销售顾问口头约定11月底提车。可到了时间,销售顾问却要求周女士加价购买更高配置或者其他颜色的车辆,但周女士都没有同意,而且多次与青岛之星协商,都没有得到理想的解决方案。

15日上午,信网来到负责处理售后问题的青岛之星哈尔滨路店,工作人员表示,门店早就将周女士的订单提交给了厂家,但是门店无法保证厂家是完全按照订单上的配置组装车辆,才导致了后面安的一系列问题。“周女士订购的这辆车从配置上说只能算是标配,总价比较低。当时我们也跟客户沟通过,询问过她能否接受加价提走增加配置的新车。”工作人员说,沟通后周女士与其家人的意见有些不同,最终也没有提走这辆车,“如果客户不接受稍高配置的车,就只能等待厂家组装出符合她要求的车辆。”

工作人员告诉信网,由于没能及时解决周女士反映的问题,周女士也将此事投诉给了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等多个部门,到2018年1月初,青岛之星已经将周女士在车展上支付的10000元定金退还给了她,“这件事我们与客户都是有一定责任的,双方可能在沟通上有些误会才导致了没能及时解决。” 信网全媒体首席记者 于晓

(责任编辑: 六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