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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食药监局公布丹东5家食品销售单位监督检查情况
2018-07-20 16:56:0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食品销售单位监督检查情况的公告(2018年第3期),公布丹东地区5家食品销售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情况。

据公告,2018年6月5日至7日,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丹东地区5家食品销售单位进行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其中,随机抽查1家食品销售企业、1家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2家农村地区食品销售者、1家保健食品销售者。

从检查情况来看,被检查单位均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农产品交易市场除外),依法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主动配合监管部门开展检查。食品销售企业能主动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依法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对本单位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评价管理。但检查中也发现,部分食品销售单位存在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检查组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指导,并要求属地监管部门督促食品销售单位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对发现的问题依法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食品销售单位监督检查情况-20180616

序号

被检查单位

检查时间

检查人员

检查内容

发现问题

处置措施

1

丹东乐购生活购物有限公司

201865

张文奇、王  欣、洪达文、杨  磊、任崇楠

全项检查

食品经营许可载明的事项发生变化后,未按规定申请变更食品经营许可,载明经营保健食品项目;面点制售区销售的甜豆浆食品未按标签要求(1-10℃)贮存,冷藏柜内酸奶未按标签要求的温度条件贮存;保健食品专区内普通食品与保健食品混放销售;对企业三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了食品安全知识测试,三人成绩均不合格。

由属地监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2

丹东市振兴区中宏食品超市

201865

张文奇、王  欣、洪达文、杨  磊、任崇楠

全项检查

单位库房内发现的“九华山黄精纯粉”标签未标示成分或配料表内容;单位库房内发现的“九华山黄精纯粉”及“伊朗藏红花”食品未索取并留存供货者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及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未建立并执行不安全食品处置制度,未建立不安全食品处置记录,未对不安全食品设置下架专区;未张贴上次监督检查结果记录;未在保健食品专柜显著位置标示“保健食品”字样;经营的“中宏牌中宏蜂胶片”保健食品未索取并留存该产品的批准证明文件。

由属地监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3

丹东市原大农产品批发有限公司

201866

张文奇、王  欣、洪达文、杨  磊、任崇楠

全项检查

一、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存在的问题:2018年度未组织从业人员、场内经营者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场内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经营者未全部建立档案;未对场内经营者的销售环境和条件及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未建立不合格食品处置记录。
二、入场食用农产品经营者存在的问题:1.丹东市振安区秀艳干调经销中心经营场所内有苍蝇活动,未设置防虫、防蝇、防鼠设施;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未张贴上次监督检查结果记录。2.丹东市振安区临江果菜批发部经营场所内有苍蝇活动,未设置防虫、防蝇、防鼠设施;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未张贴上次监督检查结果记录;经营的酸辣八宝食品未留存供货者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由属地监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4

东港市前阳镇三福便利店

201866

张文奇、王  欣、洪达文、杨  磊、任崇楠

全项检查

经营的“木兰花”俄罗斯风味炭烧酸奶未按标签要求的2-6℃条件贮存;未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未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购进的食品均未索取并留存供货者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未建立并执行不安全食品处置制度,未设置不合格食品下架箱;未张贴上次监督检查结果记录;经营的绵白糖食品外包装未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经营的“MaxwellHouse COFFEE MIX”食品标签未有任何中文字样及中文标识。

由属地监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5

东港市前阳镇万佳超市

201866

张文奇、王  欣、洪达文、杨  磊、任崇楠

全项检查

食品经营许可载明的事项发生变化后,未按规定申请变更食品经营许可,载明保健食品经营项目;经营的食盐、白糖等食品直接落地存放,未离地离墙贮存;经营的“木兰花”俄罗斯风味炭烧酸奶未按标签要求的2-6℃条件贮存;未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未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采购的食品未索取并留存供货者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未建立并执行不安全食品处置制度,未建立不安全食品处置记录;未张贴上次监督检查结果记录。

由属地监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责任编辑: 六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