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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8”电商狂欢下的网售处方药暗流
2019-06-21 10:35:35 中国健康传媒集团-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 郭婷) 6月18日本身是个很普通的日子,但是近两年成为电商制造出来的“狂欢节”。今年的6月18日也不例外。天猫、京东等各大电商平台纷纷以打折、买赠等方式来吸引消费者购物狂欢。天猫“6·18”理想生活狂欢季的战报显示一小时成交额超去年全天,再度刷新纪录。京东“6·18全球年中购物节”累计下单金额达2015亿元。

在这场销售盛宴中,记者发现电商平台上的处方药销售也很火爆:不少网上药店以“仅提供展示”的名义通过电商平台销售处方药,天猫和京东相关处方药页面中明确提示必须凭处方预约,但用户在未提供处方的情况下均可以支付购买。

处方药展示页面实则可交易

打开天猫医药健康板块,记者搜索“阿莫西林胶囊”,页面显示出多家天猫旗舰店的多款产品。由于该款药品为处方药,95095医药处方药品处理流程为:需求预定——旺旺电话沟通——药房配送/自提——线下付款给药房。产品页面还显示有这样的提示语“该药为处方药、建议你去医院就诊或凭医生的处方到就近的药房选购。药品监管部门提示:如发现本网站有任何直接或变相销售处方药行为,请保留证据,拨打12331举报” 。

记者在乡亲大药房旗舰店选择了【仁和阿莫西林胶囊0.25g*40粒/盒】“一盒装+提供电子处方咨询”,并提交了需求。而后页面显示,需要提交问诊信息开处方。记者随便填写了一个姓名,并在“有无病史栏”选择“无”,保存后同意问诊即转到支付页面,其中并没有任何问诊环节。咨询该店客服,客服的回答是“广东门店发货,下单成功后会尽快安排”。由于记者并未实际付款,此后还收到了乡亲大药房旗舰店发来的短信,短信显示“拍下的订单请尽快付款,618结束倒计时优惠不等人。仓库加班加点发货,让您快人一步收获,还在犹豫什么”等字样。

记者在京东大药房搜索 “阿莫西林胶囊”,同样出现多家店铺的多款产品。记者进入【石药阿莫西林胶囊0.25g*50粒/盒】产品页面,产品标题上方显示:“该药品必须凭处方预约!加入药品清单立即预约,上传处方或问诊获取电子处方一键购药。”药品下方也表示有提示:“本品为处方药,请凭处方购买;yiyaojd.com只对处方药品作信息展示,不提供交易”“药品监管部门提示:如发现本网站有任何直接或变相销售处方药行为,请保留证据,拨打12331举报”。然而将该处方药加入药品清单,按要求扫描二维码后,出现了个人信息填写页面,记者填写了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有无病史后,就转到了支付页面。

记者致电天猫客服,客服表示平台允许入驻的网上药店销售处方药,不过需要办理一些手续。但当记者询问相关店铺的行为是否符合药品监管部门对网售处方药的政策要求时,对方表示并不清楚。随后记者又致电京东大药房的客服,客服表示旗舰店是第三方并非京东自营,未要求用户出示处方单就网售处方药的行为是不符合平台规定的。他还表示若提供处方单平台是允许销售处方药的,当记者追问是通过邮寄还是其他方式,他给出了可以使用邮寄方式的回答。

网售处方药是违规行为

江苏省南通市市场监管局副调研员缪宝迎表示,互联网电商平台通过网络销售处方药的行为是违规行为。目前药品监管部门对网售处方药方面作出的规定是,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采用邮售、互联网交易等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

记者查询中国健康传媒集团食品药品舆情系统发现,1月16日,因涉嫌网售处方药,武汉马应龙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被武汉市药品监管部门行政处罚。据武汉市药品监管部门发布的(武)食药监药罚〔2019〕01-34001号行政处罚文书显示,马应龙大药房“以网络交易的方式直接向公众邮寄销售心可舒颗粒,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处以警告、罚款。”

据国家药监局官网显示,原国家食药监局2007年颁布的《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采用邮售、互联网交易等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第四十二条规定: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以邮售、互联网交易等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下的罚款,但是最高不超过三万元。

类似案例还有很多,2018年6月19日,国家药监局公布《2018年1-5月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案件信息》,该信息显示,河北华佗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等多家药店和广东健客医药有限公司等医药电商平台通过邮售、互联网交易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

根据国家药品监管部门2013年发布的《关于加强互联网药品销售管理的通知》,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在自设网站进行药品互联网交易,或第三方企业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提供药品互联网交易服务,必须按照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国食药监市〔2005〕480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必须申请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后方可开展业务。《暂行规定》要求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通过药品交易网站只能销售非处方药,一律不得在网站交易相关页面展示和销售处方药。在药品交易网站的非交易相关页面展示处方药名称、图片、说明书等信息的,必须在该页面上部加框标示“药品监管部门提示:如发现本网站有任何直接或变相销售处方药行为,请保留证据,拨打12331举报,举报查实给予奖励。”

应明确平台责任加大处罚力度

对于网络电商平台销售处方药的监管,缪宝迎表示,互联网上的药店违法成本较低,加上互联网业务范围可以遍布全国,属地管辖难界定,这样大大加剧了监管难度和执法难度。

4月20日,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对于进一步规范网络销售药品行为增加了相关规定并且加大了处罚力度。缪宝迎认为,一旦新规实施,网售处方药的违规行为有望减少。根据草案,药品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备案,履行资质审查、制止和报告违法行为、停止提供网络销售平台服务等义务,并明确不得通过药品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直接销售处方药。

“问药师”公众号创始人冀连梅表示,个人用户信息并非等同于处方,处方药是必须凭医生开具的处方购买并且在医生和药师的指导下使用的,否则对患者不安全,会带来伤害。冀连梅也提示消费者要通过医生开具的处方单购买处方药并且在医生和药师的指导下使用,并呼吁消费者主动举报电商平台违规网售处方药行为,共同维护药品使用安全。

(责任编辑: 六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