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监管嘉处字(2019)第142019000318号),上海欧易娱乐有限公司涉嫌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被罚款(10000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监管嘉处字(2019)第142019000318号 |
案件名称 | 关于上海欧易娱乐有限公司涉嫌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
违法行为类型 | 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或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上海欧易娱乐有限公司 |
被处罚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91310114579104676L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尹周杰 |
主要违法事实 | 2019 年2月27日,本机关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时当事人正在经营中,店招为“东方帝豪”。执法人员于当事人仓库内查见有绿茶、椰奶以及若干货架,于切配间内查见有黄瓜、生菜等食品,现场有食品从业人员正在进行切配等操作。当事人现场未能出示食品经营许可证。当事人于2019年1月开始,未经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同意,未取得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而擅自对外提供食品经营服务。当事人销售食品的违法经营性收入共计8566元,无证据证明当事人销售食品的进货价格,故违法所得无法统计。当事人销售食品的市场价格总金额,即违法经营额,为8566元,故货值金额按不足一万元认定。 |
处罚种类和方式 | 罚款(10000元)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三条第四款,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携带本决定书,将罚款交至本市工商银行或者建设银行的具体代收机构。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全称) |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作出处罚的决定日期 | 2019年06月17日 |
行政处罚决定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