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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销售劣药 上海健桥医院被罚
2019-06-25 15:05:3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监管静处字(2019)第062019000407号),上海健桥医院涉嫌销售劣药,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处以罚款(4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200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监管静处字(2019)第062019000407

案件名称

关于上海健桥医院涉嫌销售劣药案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包括配制)、销售、使用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药品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上海健桥医院有限公司

被处罚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91310106751877073M

法定代表人姓名

蔡金兴

主要违法事实

涉嫌销售劣药

处罚种类和方式

罚款(400),没收违法所得(200)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一、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佰元整; 二、罚款人民币肆佰元整。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全称)

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处罚的决定日期

20190617

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

(责任编辑: 六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