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日前,潍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称,昌乐美罗汇药房有限公司新昌店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山东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试行)》和《山东省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跟踪检查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收回昌乐美罗汇药房有限公司新昌店《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企业应按规定立即停止药品经营活动,现予以公告。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日前,潍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称,昌乐美罗汇药房有限公司新昌店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山东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试行)》和《山东省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跟踪检查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收回昌乐美罗汇药房有限公司新昌店《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企业应按规定立即停止药品经营活动,现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