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乾宫娱乐有限公司涉嫌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监管嘉处字(2019)第142019000320号 |
案件名称 | 关于乾宫娱乐有限公司涉嫌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
违法行为类型 | 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或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上海乾宫娱乐有限公司 |
被处罚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91310114552956529D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李士灿 |
主要违法事实 | 019 年2月27日,本机关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时当事人正在经营中,店招为“乾宫K歌沐足”。执法人员于当事人酒水配制间内货架上查见有绿茶、鸭爪等食品,查见有三个水池、消毒柜等设施设备,现场有食品从业人员正在进行切配等操作。当事人现场未能出示食品经营许可证。当事人于2019年2月开始,未经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同意,未取得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而擅自对外提供食品经营服务。当事人提供的食品违法经营性收入共计775元,故违法所得775元。当事人销售食品的市场价格总金额,即违法所得,为775元,故货值金额按不足一万元认定。 |
处罚种类和方式 | 罚款(10000元)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三条第四款,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携带本决定书,将罚款交至本市工商银行或者建设银行的具体代收机构。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全称) |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作出处罚的决定日期 | 2019年06月17日 |
行政处罚决定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