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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杭州凯帝进出口有限公司申报不实行政处罚决定书(沪外港关缉违字〔2019〕0233号)
2019-07-11 18:06:2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7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外高桥港区海关关于杭州凯帝进出口有限公司申报不实行政处罚决定书(沪外港关缉违字〔2019〕0233号)》。

该处罚书称, 杭州凯帝进出口有限公司委托上海益润报关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31日向海关申报从马来西亚进口一般贸易项下初级形状乙烯聚合物再生粒子104000千克,申报价格CIF65520美元,申报商品编号39019090,对应进口关税税率0,进口增值税税率16%,报关单号222520181000175724。

经查,实际进口货物为限制进口类可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货物价值人民币508462.32元。

上述事实业已构成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

以上行为有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证、海关货物查验记录单、海关税款核定证明、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业品与原材料检测技术中心检验/鉴定报告、海关查问笔录、当事人的书面陈述、情况说明等为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杭州凯帝进出口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科处罚款人民币45000元。

(责任编辑: 广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