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9年7月15日,舒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药品类)公开表(2019年第2期)》。详情如下表: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舒)市监罚字[2019]87号 | 未按GSP经营药品案 | 舒城县百源大药房有限公司 |
| 袁孝萍 | 未按GSP经营药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 | 1、责令停业整顿。2、并处罚款3000.00元整(人民币叁仟元整)。 | 舒城县市场监管局 2019年7月4日 |
2 | (舒)市监罚字[2019]84号 | 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案 | 舒城县城关镇城西社区卫生室 |
| 黄书会 | 非法渠道购进药品 | 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 | 1、责令改正,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2、并处违法销售药品货值金额500.00元的四倍罚款2000.00元。3、没收违法所得200.00元。以上罚没款总计:¥2200.00元(人民币贰仟元整)。 | 舒城县市场监管局 2019年7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