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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海关监管规定 青岛鲜洋电子有限公司被罚
2019-07-16 21:04:1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9年7月16日,青岛海关网站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岛海关关于青岛鲜洋电子有限公司违规案的处罚决定(黄关缉违字〔2019〕0136号)》。青岛鲜洋电子有限公司经营保税货物的加工业务,不按照规定向海关办理相关手续,其行为已构成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黄岛海关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科处罚款人民币0.3万元。

(责任编辑: 六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