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9年7月15日,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绵市监(药)罚字[2019]2201号),绵阳市康乐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二十九店销售劣药。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没收涉案药品(详见没收财务清单);处货值金额1倍的罚款322元。
序 号 | 行政处 罚决定 书文号 | 案件 名称 | 违法企 业名称 或违法 自然人 姓名 | 违法 企业 组织 机构 代码 | 法定 代表人 姓名 | 主要 违法 事实 | 行政处罚的 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 的机关名 称和日期 | 备注 |
Y011 | 绵市监(药)罚字[2019]2201号 | 绵阳市康乐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二十九店销售劣药案 | 绵阳市康乐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二十九店 | 91510700MA64JABTXN |
| 销售劣药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 1.没收涉案药品(详见没收财务清单); 2.处货值金额1倍的罚款322元。 | 主动履行 2019.6.19 | 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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