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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利尔药业生产肥料不合格 被责停止销售
2019-08-14 16:50:03 信网

信网8月14日讯 近日,信网(0532—80889431)获悉,海利尔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因生产不合格的大量元素水溶肥料被青岛市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进行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规定: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因该企业上述的违法行为,城阳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其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的大量元素水溶肥料产品。另处违法生产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六十罚款2280.00元人民币。

对此,信网联系到该企业想要进一步核实当时情况,对方表示需向领导请示,随后,信网再次拨打电话多次,电话始终无人接通。

信网记者 丛黎

(责任编辑: 六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