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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平台销售“邦德”爆炸盐仿冒品 生产方申诉为何受阻?
2019-09-12 16:26:4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 近日,杭州维万日用品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严先生向中国质量新闻网反映,该公司生产的“邦德”爆炸盐被大量假冒,以低价在淘宝、阿里巴巴(1688)、咸鱼网等电商平台上售卖,严重损害了该公司的品牌形象。对此,已经联系阿里巴巴(1688)等相关平台进行投诉,但未得到受理。

严先生说,杭州维万日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邦德”爆炸盐授权的电商平台包括:京东自营、TST、达令家、贝店、脉宝、楚楚推、每日一淘、好衣库、未来集市、嫲嫲团、蜜芽、秀购、肉团。阿里巴巴(1688)、咸鱼网、淘宝等较大的电商平台未得到该公司的授权,目前这些平台在售的“邦德”爆炸盐是假冒伪劣产品。正品“邦德”爆炸盐可凭防伪码查询真伪,假冒侵权产品无此码。

正品“邦德”爆炸盐

图片来源:严先生提供

“目前不光是假冒的‘邦德’爆炸盐,还有高仿的,甚至有其他杂牌的,如:‘会臻’爆炸盐销售商家,在阿里巴巴(1688)平台上用‘邦德’的详情页、主图、邦德的关键词来卖他们的产品,表面上看是‘邦德’爆炸盐,点进去购买时变成了‘会臻’爆炸盐。” 严先生告诉中国质量新闻网。

严先生说,希望阿里巴巴(1688)平台对假冒侵权的商家进行打击,要求其下架假冒侵权产品,维护正品生产厂家的合法权益。这种情况已在该平台上投诉,但小二竟然不受理,也不进行知识产权的保护,这种不保护正当合法销售的行为,让人心寒。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知识产权权利人认为其知识产权受到侵害的,有权通知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第八十四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对平台内经营者实施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未依法采取必要措施的,由有关知识产权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

严先生出具给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一份在阿里巴巴(1688)平台申请的投诉记录显示,6月28日提交的投诉,7月1日得到的反馈是投诉审核不通过,原因是“贵方目前提供的证明资料无法确认/判断被投诉商品是否落入贵方商标核定保护的商品/服务类别,需进一步提供侵权判定依据。”

为了解严先生需要进一步提供的侵权判断依据是什么?中国质量新闻网以消费者身份咨询了阿里巴巴(1688)客服,该客服查看了投诉单号后称,目前提供的资料不足以证明被投诉商品在商标核定保护范围内,需要另外拿出判定侵权的依据,您根据什么判定对方侵权就拿什么依据,审核人员没办法告诉您具体是什么依据。

严先生告诉中国质量新闻网,申请投诉时,他提供了商标注册证、营业执照、对方盗用邦德产品的图片、生产厂家信息,以及他个人联系信息,能提供的都提供了,这些都不足以证明,还要提供什么?

中国质量新闻网通过致电阿里巴巴(1688)客服了解到,遇到侵权售假的情况,维权者可进入对方店铺,详情页面会有举报选项,可填写相关信息进行举报,或者进入阿里巴巴(1688)官网“我的阿里”“买家中心”进行举报,把相关的界面、相关的截图、对方账号等有力的举证资料提交后,工作人员会尽快处理,情况经核查属实后,会对店铺账号进行处罚,请关注店铺账号即可。该客服还强调,平台严禁假货,保证正品。一经发现,会对商家的账号进行处罚,该扣分扣分,该处罚处罚。

如果按照客服所说,严先生提供的资料已较充分,但审核却未通过,那什么样的资料算有力?标准和范围是什么?阿里巴巴(1688)是否应该给出明确的指示?

严先生说,同样的申诉,淘宝的商户就比较自觉,接到投诉后立即下架侵权假冒产品,但阿里巴巴(1688)的商户,以及平台方却比较“顽固”,甚至该平台的商户表现的还比较硬气,被通知侵权也无所谓的态度。

中国质量新闻网梳理发现,目前,电商平台消费呈现的突出问题是:售假贩假、以次充好、消费维权难、平台监管不到位、卖家虚报高价、欺诈买家、平台售后服务差等。电商平台逐渐成为不法分子、无良商人售卖盗版商品、违禁商品、以次充好的“栖息地”。这说明,电商平台在进货渠道、进货商管理方面仍存在不少漏洞。违法成本低,让不良商家一次次铤而走险,仅是信用惩罚已不足以对其产生威慑作用。

专业人士建议,打击假冒侵权商家要强化平台治理。平台可以利用大数据监测、“神秘买家”与委托第三方抽检等方式加强对假货的打击,把好商品关,对提供盗版和假冒伪劣产品的商家进行警告和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打击售假等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同时,加大对平台内卖家的监管力度,注重对相关利益人和权利持有人投诉的处理,提高售假处罚的执行效率和透明度,完善处罚体系,缩短处理侵权问题的时间,加强与有关政府、品牌和销售商的合作。

(责任编辑: 八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