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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津广通线缆有限公司津南分公司涉嫌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电线电缆
2019-09-18 23:40:0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9年9月17日,天津市津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天津市津广通线缆有限公司津南分公司销售以不合格冒充合格电线电缆案的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案件名称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名称

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种类

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备注

Case

ENTNAME

REGNO

ZZJGDM

FDDBRMC

PenDecNo

IllegActType

PenType

penbasis

 

JudAuth

PenDecIssDate

remarks

天津市津广通线缆有限公司津南分公司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电线电缆案

天津市津广通线缆有限公司津南分公司

91120112MA0LBCD9U

91120112MA0LBCD9U

冯兴旺

津市场监管津南管罚【20194

当事人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电线电缆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

主动履行,15

 天津市津南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90227

 

1、处罚种类按照法律规定的处罚种类填写(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吊销许可证、撤销批准证明文件等)

2、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送达当事人日期

3、备注栏,主要填写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比如变更行政处罚,可以填写在此项。具体填写格式为:该案于XX时间予以公开,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予以变更

4、表中日期填写格式:设置为文本型,格式为YYYYMMDD,例如:20140101

5、合理缺项可以不填

6、表中的英文索引必须正确,不能删除

(责任编辑: 六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