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贵阳市“三车”办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部分电动摩托车销售经营者在经营中误导消费者,声称在该店购买的具有《车辆一致性证书》和《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的电动摩托车无需上牌、无需驾驶证即可上路行驶。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贵阳市消费者协会郑重提醒广大消费者:
一、在购买中正确辨别合格和不合格的电动摩托车(辨别方法附后),消费者在购买中发现是不合格产品的,请拨打12315电话进行举报;
二、合格的电动摩托车应当有《车辆一致性证书》和《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属于机动车,上路行驶应当办理机动车号牌,驾驶人应当具有相应的驾驶证。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置。
201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