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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市场监管局:中山市东凤镇洪飞堂药店“严重失信”
2019-10-16 11:26:1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该局于2019年10月12日发布关于撤销药品GSP认证证书的通告2019年(12号)。

通告称,中山市东凤镇洪飞堂药店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核减《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已通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并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分类管理的实施办法》(粤食药监法〔2014〕109号)规定,评定其信用等级为“严重失信”。

 

序号

药品经营许可证

/GSP认证证书

(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

企业名称

违法事实

撤销

日期

信用评定等级(自撤证之日起生效)

1

许可证号:JY84420160097291

注册地址中山市东凤镇同安村同安大道东39号首层之五(住所申报)

企业负责人何笑娥

质量负责人叶铭坤

中山市东凤镇洪飞堂药店

2019910日,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监督检查中发现:

该企业药品质量体系存在缺陷(**00201*13901*14601*16101*16105*16116*16402*16801*169031280113101148051521315402156011590116420168021690616111),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

2019109

严重

失信

 

(责任编辑: 六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