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网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穗越市监质处字[2019]0012号,广州欣菱电梯有限公司未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维保电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
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依据 | 行政处罚的种类 |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名称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备注 |
广州欣菱电梯有限公司 | 黄学文 | 穗越市监质处字[2019]0012号 | 未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维保电梯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 |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 | 2019.10.23 | 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须于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指定银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