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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自治区市场监管局通告大化华桂食品厂飞行检查情况
2019-11-15 22:22:4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对大化华桂食品厂飞行检查的情况。

2019年10月30日,广西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安全飞行检查办法》(桂食药监法〔2015〕1号)和《食品生产飞行检查实施工作方案》(桂食药办食生〔2016〕13号)等相关规定,针对大化华桂食品厂(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2445122900187,生产地址:大化瑶族自治县大化镇流水村头水屯)2018年6月11日生产的“油炸、月饼、糕点等”抽检出现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合格的情况,组织检查组对该公司进行了飞行检查。情况如下:

一、未能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生产场所、过程控制、设施设备的管理。

无2018年9月至今的生产过程投料记录,2019年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仅记录双效泡打粉的使用量,未记录其他食品添加剂(脱氢乙酸钠、碳酸氢铵、碳酸氢钠、复配酸度调节剂)的使用量。无2019年关键工序控制记录。用于称量食品添加剂的电子天平未检定。食品添加剂(双效泡打粉、碳酸氢铵、碳酸氢钠)与原料混放。内包材未经消毒直接使用。烤箱内放有生产废料未及时清理。鸡蛋使用前未进行洗蛋和消毒。生产车间、原料库、包材库有虫害痕迹。《销售台账》记录的销售数量与《成品入库记录》记录的对应批次产品入库数量不一致。

(二)采购进货查验的管理。

无2019年采购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包装材料的进货查验记录。未能提供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包装材料的供应商资质证明文件。原料库发现一袋“食品馅料(蔬菜类)”已胀包,未及时清理。

(三)不合格品管理。

未能提供2018年抽检不合格产品的召回记录及后续整改方案。

二、未能严格落实产品检验检测制度

无2019年生产的月饼的检验原始记录和出厂检验报告;无2019年5月至今生产的油炸类糕点和烘烤类糕点的检验原始记录和出厂检验报告。微生物检验原始记录使用的检验依据未更新。未能提供型式检验报告。无产品留样。平板计数琼脂培养基、煌绿乳糖胆盐肉汤培养基已过有效期。电热恒温培养箱、电子天平、高压灭菌锅压力表已过校准或检定有效期。企业仅有1名检验员,且无培训合格证明。

三、其他问题

原料库发现一袋已开封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焦亚硫酸钠,烤箱中发现一瓶已开封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焦糖色(亚硫酸铵法),按照《GB 276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其不能用在糕点类产品中。成品库发现36箱已包装好的白糖饼无标签及生产日期。

检查组已将检查发现的问题书面反馈大化华桂食品厂和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属地监管职责划分,广西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已要求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

通告指出,大化华桂食品厂应按要求认真进行整改,并积极配合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的调查和处理工作。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及时将处理结果报送广西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责任编辑: 六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