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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京口区抽检124批次食用农产品 不合格6批次
2019-11-26 15:48:3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的《2019京口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公告(第四期)》,2019年9月-11月份,镇江市京口区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共124批次食用农产品,合格118批次,不合格6批次,合格率95.16%。

不合格产品信息

        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1大类食品,为食用农产品。共计124批次,合格118批次、不合格6批次,样品信息见附件。
       
注:产品合格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

序号

生产单位所属省份

标示生产单位名称

标示生产单位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食品通用名

规格型号

生产/加工/购进日期

 不合格项目

检验结果

标准值

食品分类

承检机构

1

/

/

/

镇江市八佰伴商贸有限公司大统华象山分公司

镇江市京口区象山路31

云南蜜桔

散称

2019-09-30(购进日期)

丙溴磷

0.45mg/kg

0.2mg/kg

食用农产品

江苏中谱检测有限公司

2

/

/

/

京口区博欣超市

镇江市京口区优山美地花园1521108

乌鸡

散称

2019-10-14(购进日期)

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

磺胺类(总量)

345.8μg/kg

438.2
μg/kg

100μg/kg

100μg/kg

食用农产品

江苏中谱检测有限公司

3

江苏

丹阳肉联厂

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云阳镇石城路323

镇江百润福超市有限公司

镇江市谏壁镇于山街81

猪腰子

散称

2019-10-19(购进日期)

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

26364.9μg/kg

300μg/kg

食用农产品

江苏中谱检测有限公司

4

/

/

/

镇江百润福超市有限公司

镇江市谏壁镇于山街81

豇豆

散称

2019-10-19(购进日期)

灭蝇胺

1.3mg/kg

0.5mg/kg

食用农产品

江苏中谱检测有限公司

5

江苏

南京海淼商贸有限公司

南京市江宁区北沿路87号西院1

镇江京口润京商业有限公司

镇江京口区老山路与焦山路西北侧

鳊鱼

散称

2019-10-20(购进日期)

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

177.6μg/kg

100μg/kg

食用农产品

江苏中谱检测有限公司

6

江苏

南京海淼商贸有限公司

南京市江宁区北沿路87号西院1

镇江京口润京商业有限公司

镇江京口区老山路与焦山路西北侧

冰鲜黄鱼

散称

2019-10-20(购进日期)

氧氟沙星

16μg/kg

不得检出

食用农产品

江苏中谱检测有限公司

部分检测项目说明

1.丙溴磷

丙溴磷是一种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专用于杀灭刺吸式口器害虫的超高效有机磷杀虫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中规定,丙溴磷在柑橘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超标的原因是农户在杀虫杀菌的过程中超量使用,导致残留量偏大,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2.恩诺沙星

恩诺沙星是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喹诺酮类药物是人工合成的含4-喹诺酮基本结构的抗菌药,主要包括恩诺沙星、诺氟沙星、氧氟沙星、环丙沙星、氟罗沙星等,属于广谱抑菌剂,预防和治疗畜禽的细菌性感染及支原体病有良好的效果。对革兰氏阳性菌与革兰氏阴性菌具有良好的杀菌、抗菌作用。由于其给药方便、血药浓度高且稳定、与常用抗菌药物无交叉耐药性等特点而广泛应用于畜禽业与水产养殖业。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规定该类药物在动物肌肉、脂肪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100μg/kg(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但我国仍有个别养殖户缺乏相应的理论指导,为提高防治效果,使用的喹诺酮类药物品种混乱,且出现反复、超量使用的情况使该类药物在畜肉中也有残留。

磺胺类(总量)

磺胺类药物是人工合成的抗生素类药物,包括二十个以上的具体品种,可用于治疗链球菌感染等情况。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中规定,磺胺类药物在动物肌肉中的最大允许限量为100μg/kg。人体摄入磺胺类药物可能产生过敏反应、皮疹、发热等情况,可能造成肾脏损坏和对造血系统形成不良影响,长期使用磺胺类药物超标的是哦,对于中枢神经系统和胃肠消化系统也有一定的不良影响。

4、灭蝇胺

灭蝇胺是一种触杀、胃毒和内吸传导作用的昆虫生长调节剂类杀虫剂。GB 276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中规定,豇豆中灭蝇胺残留限量值不得超过0.5 mg/kg。灭蝇胺是一种昆虫生长调节剂类低毒杀虫剂,有非常强的选择性,主要对双翅目昆虫有活性。适用于多种瓜果蔬菜,主要对"蝇类"害虫具有良好的杀虫作用。目前瓜果蔬菜生产中主要用于防治各种瓜果类、茄果类、豆类及多种叶菜类蔬菜的美州斑潜蝇、南美斑潜蝇、豆杆黑潜蝇、葱斑潜叶蝇、三叶斑潜蝇等多种潜叶蝇,韭菜及葱、蒜的根蛆(韭菜赤眼草蚊)等。灭蝇胺有与阿维菌素、毒死蝉、杀虫单混配生产的复配杀虫剂。

5.氧氟沙星

氧氟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因抗菌谱广、抗菌活性强等曾被广泛用于畜禽细菌性疾病的治疗和预防。《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中规定,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氧氟沙星(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氧氟沙星残留在人体中蓄积,可能引起人体的耐药性,长期摄入氧氟沙星超标的动物性食品,可引起轻度胃肠道刺激或不适,头痛、头晕、睡眠不良等症状,大剂量还可能引起肝损害。

合格产品信息

(责任编辑: 六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