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六市监罚字〔2019〕98号)》,六安开发区味源干货调料经营部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干辣椒、银耳”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三)项给予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十元,罚款人民币伍万元。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履行结果 | 是否移送 |
1 | 六市监罚字【2019】98号 | 涉嫌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干辣椒、银耳”案
| 六安开发区味源干货调料经营部 | 92341500MA2R9BQBXX | 李传应 | 当事人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干辣椒、银耳”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
| 种类:没收违法所得十元,罚款人民币伍万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三)项给予处罚 | 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至徽商银行六安梅山路支行 |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18日 | 完全履行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