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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食品4批次不合格
2019-12-16 17:49:1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2月16日,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通告称,近期,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食用农产品大类食品58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4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延津县三六五生活超市万创店的1批次鸡胸,其中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检出值为1.58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中方质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延津县大润发商贸有限公司的1批次草鱼,其中地西泮检出值为0.96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中方质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3.延津县千百惠超市建设路店的1批次鸡胸,其中氯霉素检出值为0.87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中方质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4.延津县三六五生活超市十字街店的1批次鸡胸,其中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检出值为4.28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中方质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处置措施

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市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要求延津县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责任编辑: 八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