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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山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公告
2020-01-14 15:00:3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枣庄市山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公告。

枣庄市山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公告

枣山市监罚听告〔2020〕2002号

枣庄市山亭区宏胜编织厂、枣庄市山亭区六和堂药店、枣庄市山亭区金鑫塑编厂: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你单位长期停业未开展经营活动的行为涉嫌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本局拟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吊销枣庄市山亭区宏胜编织厂、枣庄市山亭区六和堂药店、枣庄市山亭区金鑫塑编厂的营业执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要求举行听证。

本听证告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自收到本听证告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徐鹏 联系电话:0632-8610315

特此公告

枣庄市山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印章)

2020年1月10日

(责任编辑: 八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