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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不合格商品 中山市南区两家企业被行政处罚
2020-03-27 10:53:1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中山市南区环城市场龚佩鞋档、中山市南区金泰购物商店因销售不合格商品被行政处罚。

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

名称或违法

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

决定的机关

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中市监工商南区处字[2020]0504

中山市南区环城市场龚佩鞋档销售不合格商品

中山市南区环城市场龚佩鞋档

442000600634305

龚佩

销售经检测判定为不合格的皮鞋

《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责令停止销售不合格商品、没收违法所得、没收不合格商品、罚款

自行缴纳,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35

2

中市监工商南区处字[2020]0505

中山市南区金泰购物商店销售不合格商品

中山市南区金泰购物商店

442000601829146

李秀凯

销售经检测判定为不合格的烟花

《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责令停止销售不合格商品、没收违法所得、没收不合格商品、罚款

自行缴纳,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35

 

 

(责任编辑: 六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