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刘毅)南京市市场监管局作为电梯安全监管部门,严守监管底线,全力保障乘梯安全。2020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办理电梯类行政处罚案件130件,涉及电梯维护保养企业46件、电梯使用单位84件。全年未发生电梯安全责任事故,电梯安全状况保持稳定。为不断提升该市电梯安全监管水平,进一步推动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2020年电梯安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部分典型案例。
案例一
2020年3月,浦口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桥林街道兰桥雅居一期住宅小区电梯执法检查发现,该小区电梯存在电梯机房控制柜未加柜门、轿厢内照明灯损坏、紧急救援装置联络不畅通等问题。经核实,电梯维保单位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维保人员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对该小区电梯进行维护保养。
2020年7月,浦口区市场监管局责令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二
2020年3月,南京市特检院对江北新区大桥北路48号大洋百货江北店的1台自动扶梯实施定期检验,发现该自动扶梯与楼板交叉处未设置防护挡板,判定为不合格。
整改后,该自动扶梯于2020年3月经定期检验复检合格。
案例三
2020年4月,南京市特检院受秦淮区市场监管局委托,对科巷新寓的1台乘客电梯实施老旧电梯安全技术评价,发现该设备存在制动器结构设置和盘车手轮电气安全装置不符合现行技术标准要求、轿厢轿门和层门存在锈蚀等问题,依据《南京市电梯安全技术评价规程》,综合考虑该电梯使用年限、使用环境及设备现状,建议使用单位实施更换。
电梯更换后于2020年6月经监督检验合格。
(供稿:南京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