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金华市化妆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通报。其中对金华市赫莲娜化妆品有限公司飞行检查通报如下:
企业名称 | 金华市赫莲娜化妆品有限公司 | 企业法定代表人 | 余国安 |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 浙妆20160055 | 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701MA28DEPB65 |
企业负责人 | 余国安 | 质量安全负责人 | 万朝娟 |
企业地址 |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秋滨街道神丽路500号1#厂房二楼、3号厂房二楼 | ||
检查单位 |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检查依据 | 《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 | ||
检查发现的问题 | |||
检查中发现在质量管理方面存在实验室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在物料与产品方面存在部分包材无标签等问题,在生产管理方面存在部分批生产记录缺少领料单等问题,不符合《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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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措施 | |||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应责令该企业限期整改,并将相关情况在2个月内报送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化妆品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