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获悉,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高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房市监处罚〔2023〕268号。
信息显示,北京高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生产0级防霉胶和长效防霉胶(以下简称上述产品),各20支,成本价0级防霉胶17元每支、长效防霉胶35元每支。上述产品经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检测为不合格产品。
截至查获时止,北京高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将上述产品全部售出,销售价格0级防霉29元每支,长效防霉胶59元每支。货值金额1760元,违法所得72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北京高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1780元;没收违法所得720元。
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房市监处罚〔2023〕268号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北京高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116923159185 |
工商注册号 | 110111012120288 |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税务登记号 | —— |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 |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 |
相对人证件号码 | —— | |
法定代表人 | 秦妍 |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 | |
违法事实 | 当事人委托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生产0级防霉胶和长效防霉胶(以下简称上述产品),各20支,成本价0级防霉胶17元每支、长效防霉胶35元每支。上述产品经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检测为不合格产品,上述产品检测结论为:0级防霉胶经抽样检验,VOC含量项目不符合GB33372-2020《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和DB11/3005-2017《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总挥发性有机物项目不符合GB18583-200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和GB30982-2014《建筑胶粘剂有害物质限量》标准。VOCs含量项目不符合DB11/1983-2022《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包装标志项目不符合DB11/3005-2017《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和DB11/1983-2022《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依据《2022年北京市密封用填及胶粘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检验结果为不合格。长效防霉胶经抽样检验,VOC含量项目不符合GB33372-2020《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和DB11/3005-2017《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总挥发性有机物项目不符合GB18583-200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和GB30982-2014《建筑胶粘剂有害物质限量》标准。VOCs含量项目不符合DB11/1983-2022《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包装标志项目不符合DB11/3005-2017《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和DB11/1983-2022《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依据《2022年北京市密封用填及胶粘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检验结果为不合格。截至查获时止,当事人将上述产品全部售出,销售价格0级防霉29元每支,长效防霉胶59元每支。货值金额1760元,违法所得720元。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 |
处罚类别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
处罚内容 |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1780元;没收违法所得:720元; | |
罚款金额(万元) | 0.178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072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4-18 | |
处罚有效期 | 2099-12-31 | |
公示截止期 | 2023-07-18 |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备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