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九江市港口航运管理局对星子县新池航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中国质量新闻网
2023-05-18 15:23:25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信用中国(江西九江)网站消息,近日,江西省九江市港口航运管理局对星子县新池航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九港罚[2023]01072号。

信用九江

行政相对人名称:星子县新池航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九港罚[2023]01072号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四款
违法事实:2023年5月14日1725时,我执法人员在鄱阳湖老爷庙水域电子巡航检查时发现,星子县新池航运公司所属船舶赣九江货1620载运煤炭从南京到南昌,不按照规定保持船舶自动识别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四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责令改正,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罚款金额(万元):0.5
处罚决定日期:2023-05-16
处罚机关:九江市港口航运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九江市港口航运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代码:11360400MB17158090


(责任编辑: 八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