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阳江市西奥电梯有限公司未履行电梯维护保养相关安全管理义务被罚

中国质量新闻网
2023-05-18 16:2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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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从信用中国(广东)网站获悉,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阳江市西奥电梯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阳市监处罚〔2023〕2009号。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

阳江市西奥电梯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702334788846B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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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林益娇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阳市监处罚〔20232009

违法行为类型

未履行电梯维护保养相关安全管理义务

违法事实

  当事人为时代新景花园的电梯维保单位,负责时代新景花园16台电梯的维护保养业务。经抽查发现当事人用来记录时代新景花园3栋、44台电梯(产品编号XODTE40456XODTE40457XODTE40458XODTE40459)的维护保养记录本中显示当事人最近的一次保养记录是2023130日,经查时代新景花园3栋、4栋的电梯监控视频,2023130日当事人没有对时代新景花园3栋、44台电梯进行维护保养业务,而是在2023131日当事人对上述电梯进行了维保,当事人在维护保养上述电梯时没有如实填写电梯维护保养记录。当事人上一次对上述电梯开展保养的时间是2023115日,2023131日再对上述电梯开展保养已超过15天。另查明,当事人与时代新景花园约定每月每台电梯维护保养2次,维保费用为350元每月每台,而当事人对时代新景花园3栋、4栋所使用的4台电梯(产品编号XODTE40456XODTE40457XODTE40458XODTE40459)未履行电梯维护保养相关安全管理义务1次,因此当事人获得违法所得700元。

处罚依据

《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第三十七条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

一、没收违法所得700元;二、罚款22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2.2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0700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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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2023-05-15

处罚机关

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 六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