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从信用中国(广东)网站获悉,深圳市罗湖区应急管理局对深圳市艺星珠宝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深罗)应急罚〔2023〕197号。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深圳市艺星珠宝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760453926Q |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黄海雄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深罗)应急罚〔2023〕197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 | ||||
违法事实 | 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规定上报2023年第二季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 | ||||
处罚依据 | 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深圳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2023 年版)》第 40 项的规定。 | ||||
处罚类别 | 警告;罚款 | ||||
处罚内容 | 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1000元(壹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
罚款金额(万元) | 0.100000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11-03 | ||||
处罚机关 | 深圳市罗湖区应急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