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东省铅酸蓄电池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结果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2023-12-07 16:5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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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铅酸蓄电池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结果

2023年第2批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共抽查铅酸蓄电池产品35批次,其中,生产领域17批次,流通领域18批次。

本次抽查依据GB/T 22199.1-2017 《电动助力车用阀控式铅酸蓄电池 第1部分:技术条件》、GB/T 32620.1-2016 《电动道路车辆用铅酸蓄电池 第1部分:技术条件》、GB/T 23638-2009《摩托车用铅酸蓄电池》、GB/T 5008.1-2013《起动用铅酸蓄电池 第1部分:技术条件和试验方法》、GB/T 7403.1-2018《牵引用铅酸蓄电池 第1部分:技术条件》等标准的要求,对铅酸蓄电池产品的容量、高倍率放电性能、大电流放电、能量密度、低温容量、快速充电能力、防爆能力、不同温度下的容量、峰值功率、过充电、耐振动能力、低温起动能力、充电接受能力、电解液保持能力、安全性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本次抽查发现济南市天桥区三和摩托车配件经营部、济宁市任城区民知蓄电池销售店2家销售者的2批次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不合格项目为低温起动能力、峰值功率。

对本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销售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监督抽查的有关规定,做好不合格结果处理工作。

附件:

不合格情况汇总表.xlsx

合格情况汇总表.xlsx

未抽到企业名单.xlsx

不合格产品信息

序号产品名称抽查领域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标称生产企业名称生产日期或批号规格型号商标抽查结果不合格项目承检单位备注
1免维护蓄电池流通领域济南市天桥区三和摩托车配件经营部92370105MA3DQE83XF湖南省长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假冒)202210//6-MFQ-5L志胜不合格低温起动能力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2电动道路车辆用铅酸蓄电池流通领域济宁市任城区民知蓄电池销售店92370811MA3MMGUY5J江苏省金枫蓄电池制造有限公司2023年04月/-6-EV-120金枫(图形)不合格峰值功率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产品知识科普及消费提示

铅酸蓄电池是一种将化学能转化成电能的可以反复充电、放电的二次电池。应用在机动车辆上,主要承担启动、行驶、照明和车上电器的供电。目前常用的有两种类型的铅酸蓄电池:一类是干式荷电铅酸蓄电池,这类电池启用时现场注入电解液,俗称“水电池”;另一类是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启用时不必注入电解液。选购和使用时建议:

1.观察电池外观。看电池外观是否有变形、裂纹、划痕、漏液痕迹;电池是否是近期生产;容量是否有明确标示(标注的额定容量越大,电池放电时间越长,但电池容量要与车辆要求容量合理匹配)。

2.正确使用电池。控制放电深度,随用随充,不可过放电;要及时补充电,避免过充电;过载超载使用电池,会损坏电池,缩短电池寿命。保持良好的绝缘状态;注意冬季夜间保温;定期按照产品使用说明进行维护保养。

3.注重日常维护保养。较长时间不用时要定期补充电,防止过度亏电造成电池损坏;避免存放在过冷过热等恶劣环境中;电池温度维持在15℃~35℃为理想使用状态;保持蓄电池表面的干燥、清洁。

(责任编辑: 王海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