糟心!减肥产品吃完心悸心慌,商家还不给退货退款?广州市场监管提醒→

广州市场监管
2024-08-21 10:30:01

话说

吴女士网购了一款

“能快速减肥”的减肥产品

服用一次后

出现心悸心慌的症状

她不敢继续服用

和商家沟通要求退货退款

商家以产品已经开封使用为由

拒绝了吴女士的请求

后来

经多次协商

商家只同意退一半款

……

无奈之下,吴女士向广州12345热线投诉。

白云区消委会承接办理这一消费投诉工单,工作人员了解相关情况后,组织协调双方开展调解。

吴女士:吃了这款减肥产品后很难受,客服向我推荐购买时,并没有说商品开封使用后不能退货退款。

商家:拆封后无法二次销售,产品没有质量问题,所以我们没办法退货退款。

随着调解的深入

白云区消委会调查发现

商家在销售过程中

存在只强调该减肥产品功效

未提示副作用和不良反应的行为

涉嫌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条规定:

“经营者向消费者

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

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

应当真实、全面,

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经工作人员耐心调解,商家最终答应全额退款。

目前

市面上各种减肥产品琳琅满目

伴之而来的交易纠纷

也屡见不鲜

维权新闻屡上热搜

作为消费者

在维权过程中

浪费了大量时间和精力不说

维权结果还未必满意

广州市场监管提醒广大消费者

●理性看待减肥产品。对减肥产品的效果要有合理预期,切勿盲目跟风购买,不要被商家的花式宣传所迷惑。

●看清产品类型。在选择减肥产品时,需要认准批准文号和保健食品的“蓝帽子”标识来区分药品、保健食品和普通食品的类型。

●选择适宜的减肥产品。在购买前要充分了解该产品的情况后再作出决定,认真阅读说明书,看清产品副作用和禁忌事项。

●选择正规渠道购买。应通过正规店铺和平台的商家购买减肥产品,以确保质量安全和售后保障。

(责任编辑: 加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