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消费者石先生经朋友推荐,与某铝合金安装公司约定为自家住宅安装玻璃雨棚。不料安装完成次日,石先生发现紧邻雨棚的玻璃窗出现多处裂痕,不仅影响美观,更威胁使用安全。石先生认定是工人在电焊作业时操作不当所致,要求安装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而安装公司则辩称玻璃窗损毁属意外,且怀疑玻璃本身质量存在问题,拒绝全额赔付。双方僵持不下,石先生遂向江阴市消保委顾山分会投诉求助。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到投诉后,顾山分会工作人员迅速联系安装公司负责人。经核实,工人在焊接雨棚金属框架时,焊锡意外飞溅至玻璃窗留下点状痕迹。安装公司承认操作存在疏忽,但坚持认为玻璃破损可能与材质相关,仅愿承担部分责任,且对石先生提出的赔偿金额存疑。石先生则出示正规购买凭证,强调玻璃购自知名厂家,品质可靠,因破损无法修复,必须更换,损失应由安装公司全额承担。
分会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指出,经营者提供服务时,需确保符合人身、财产安全标准,因操作过错导致消费者财产损失,应依法担责。经多轮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安装公司赔偿石先生2500元,双方握手言和。
案例评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第五十二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本案中,铝合金安装公司作为服务提供方,因操作不当导致消费者财产受损,理应承担赔偿义务。
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遭遇消费纠纷时,务必第一时间留存现场照片、视频、交易凭证等证据,优先与商家协商;协商无果可及时向消保委或监管部门投诉,以法律武器捍卫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