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推行服务型执法新模式。2024年10月,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牢固树立监管为民理念 推行服务型执法的指导意见》,在全国范围内开启市场监管服务型执法新篇章。温州市市场监管系统以指导意见为行动纲领,立足职能、创新实践,在执法中彰显服务温度,在服务中提升执法效能,形成了一批可推广、可借鉴的典型经验。现精选9起服务型执法典型案例予以公布,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服务型执法走深走实,更好服务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01.正泰集团过追诉期侵权产品处置案
基本案情:
2025年初,温州市市场监管部门接到正泰集团举报,反映该公司在市场调查过程中发现一批侵权线索,但因各种原因,已过行政处罚追诉时效。温州市局秉持“企呼我为”的服务理念,第一时间受理并核查确认,瑞安、苍南两个小区所使用的“正泰”双电源自动转换开关系假冒侵权产品。市局随即协调瑞安、苍南两地市监,迅速开展处置工作。
2月25日,苍南县市场监管局根据线索,在某小区查获48台假冒“正泰”产品。面对涉案公司注销、相关负责人失联的困境,市局赴苍南开展专题指导。经多方走访,最终锁定当年工程项目负责人,查明某科技有限公司为降成本采购假冒产品的事实。因超过行政追诉时效,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召集责任方、正泰集团、业主方等三方协商,达成谅解,责任方主动认错,立即整改,并承担更换假冒产品所产生的费用。正泰集团跟踪监督产品质量,不再追究其民事责任。截至目前,假冒侵权产品已全部更换为正品。
2月27日,瑞安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线索,在某小区发现假冒“正泰”双电源自动转换开关47台。瑞安局经调查发现侵权方为乐清某企业,将违法线索移交乐清市市场监管局进一步调查处理。瑞安局同步组织侵权方和正泰集团协调,对瑞安某小区内47台假冒“正泰”双电源自动转换开关更换成正品。4月15日,乐清市市场监管局依据瑞安局移交的线索,开展案件调查,查获数台假冒产品,查明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存在违法行为,并依法对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此次市县协同处置正泰集团过追诉时效侵权产品案,在案件查办震慑、消除安全隐患、捍卫品牌价值、挽回企业损失、创新执法路径、提振市场信心等多个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为维护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价值的市场监管执法服务样本。一是消除伪劣产品安全隐患,筑牢民生安全防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过依法查处、责令更换成正泰正品,及时消除了配电设备因质量缺陷引发的用电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了群众生活的安全底线。二是维护企业品牌价值,护航企业发展环境。市场监管部门与正泰集团深化政企协同联动,通过高效沟通协调,推动责任方主动纠错、更换假冒产品。正泰集团同步跟进产品质量监督,既筑牢知识产权保护防线,又稳固企业品牌声誉,有效化解消费者信任风险,以务实举措彰显保护知识产权与护航品牌发展的坚定决心。三是延伸执法服务至民事领域,提升企业维权效能。案件突破传统执法边界,主动介入侵权纠纷的民事协商环节。通过牵头组织侵权方、被侵权方及相关责任主体会商,推动达成谅解协议,将行政执法与民事调解有机结合,提高了侵权问题的解决效率,降低企业的维权成本。
02.某泵业集团有限公司永嘉分公司生产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基本案情:
2024年12月,昆山美宝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向苏州市市场监管局举报,反映某泵业集团公司涉嫌使用与其高度近似的商标。经市场监管总局前期深入摸排,确认该侵权行为涉及全国多个地区。12月下旬,市场监管总局统筹指挥全国10省12地执法力量,对某泵业集团公司及其全国销售网点开展统一执法行动。温州市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跨区域协作优势,通过横向联动与纵向协同,成功锁定并捣毁侵权产品生产源头。
2025年1月21日,温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某泵业集团有限公司永嘉分公司立案调查。经查实,自2024年5月起,当事人自行设计特定标识,并违规使用在其生产的消防泵组成品上,相关侵权产品销售范围覆盖全国8省10地,累计违法经营额达22.1万元。上述行为已构成对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整改,并取得商标权利人谅解,4月18日,该局依法从轻作出处罚决定。5月29日,该局组织召开泵阀行业市场监管领域执法警示暨护企维权共建会,泵阀行业协会及40余家泵阀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分析了我市泵阀行业存在的问题,并现场解答提问,市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队为泵阀行业协会“打假护企维权”联络站进行授牌,搭建护企维权、服务发展新平台。
典型意义:
本案中,温州市市场监管局深入践行“服务型执法”理念,将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与助力企业健康发展有机结合,通过“惩教结合、精准帮扶”的执法模式,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一是强化闭环治理。指导当事人迅速拆除全国销售网点的侵权标识,及时完成企业字号变更登记,以“查处一案、规范一企”为目标,从源头杜绝侵权隐患,推动企业合规经营。事后组织召开泵阀行业市场监管领域执法警示暨护企维权共建会,为泵阀企业剖析了相关突出法律风险,提出了具体建议,有力推进护企维权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搭建和解平台。积极协调双方沟通协商,促成当事人与商标权利人达成和解,既有效维护了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又为企业纠错转型预留空间,实现多方共赢。三是推行说理式执法。执法过程中注重沟通交流,通过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帮助企业深刻认识侵权行为的危害性,增强其商标保护意识和法治观念。在执法部门的引导下,企业主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逐步走上规范发展道路。
03.蒋某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基本案情:
初旭食品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熟食加工与贸易为一体的本地知名企业,旗下“初旭鸭舌”多次荣获省市级荣誉,并入选2025年全国鸭舌十大品牌。
2025年2月,企业发现淘 宝平台多家店铺销售假冒“初旭”鸭舌,且价格低于出厂价,严重损害品牌声誉。初旭公司第一时间向龙湾区市场监管局举报。该局迅速响应,启动“助企维权”专项行动。因涉案店铺分布多地,龙湾区市场监管局主动函请杭州市余杭区协查,并依托淘 宝平台获取后台交易数据、物流信息等电子证据,快速锁定侵权行为。经查,涉案假冒产品达1.4万余单,涉案金额达177万余元,涉嫌刑事犯罪。龙湾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机关启动“行刑衔接”机制,赴丽水开展实地侦查,精准掌握嫌疑人活动轨迹,成功捣毁制假窝点,完成抓捕行动。
典型意义:
本案体现了服务型执法的成效,为类似案件提供了实践范例,切实增强了企业维权信心,营造了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一、跨区协作,破解异地维权难题。积极对接异地监管部门,通过联合执法、信息共享,高效打击跨区域侵权行为,降低企业维权成本。二、数字赋能,提升案件取证效率。充分运用平台数据和电子证据技术,迅速形成完整证据链,为维权提供有力支撑。 三、行刑联动,形成立体打击合力。市场监管与公安密切配合,线上线下联动,行政执法与刑事打击衔接有力,展现了强有力的执法震慑。
04.温州阿哆诺斯食品有限公司维护礼券侵权案
基本案情:
2025年4月,瓯海区市场监管局收到温州阿哆诺斯食品有限公司投诉信,称温州市鹿城区某餐饮店等3家门店宣传并接收使用其发售的礼券并进行打折转售行为,导致其礼券价值降低、回收受阻,严重妨害了其商品销售。经现场调查,当事人为扩大客源,在经营时宣称可以使用投诉人所发售的礼券在其店内消费,并在收取礼券后再次对外销售,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四)项之规定,让消费者误认为当事人与投诉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经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改正,主动在店内公示停止收取礼券的声明,并接受消费者监督。鉴于当事人初次违法,在实施以上行为时并非以不正当竞争为主观目的,案发地鹿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决定不予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本案涉及两个区域,执法部门秉持服务型执法理念,通过跨层级、跨区域协同执法联动,以“刚柔并济”方式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将执法监管效能转化为发展动能,彰显了“执法为民、助企纾困”的服务导向。一是发挥执法“一盘棋”优势。在市执法队的统筹协调下,第一时间组织涉及两个区域的执法部门,召开协商会议共同研判案件性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责令涉事门店限期完成整改,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二是强化普法“一堂课”教育。针对当事人商业竞争行为法律法规认知有限,执法人员当场解读《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经营者实施混淆行为的法律风险,现场指导合规整改。三是指导建立“一机制”防范。指导企业优化礼券管理制度,增加防伪标识、限定核销渠道、建立礼券追踪系统等,防止礼券被非法流转,从源头减少侵权行为发生。
05.老视成镜产品质量不合格系列案
基本案情:
2025年2月26日,温州市瓯海区市监局在对温州某眼镜有限公司生产的老视成镜产品查处中发现,辖区内12家生产销售老视成镜产品在2024年度省、市、区级的抽检中,存在老视成镜“标志”、“光学中心水平偏差”、“光学中心单侧水平偏差”等项目不合格。经调查,是质量把控不严格、思想不重视等多个原因造成,导致不合格产品流向老年用品市场。针对这一情况,瓯海区局主动服务,联合区局业务科室、省眼镜检测中心、行业协会等对企业开展帮扶,从技术标准、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等多方面精准帮扶,督促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和合规生产经营。鉴于当事人属初次违法,未大规模生产销售,并主动配合、积极整改,该局对相关违法企业进行从轻处罚。
典型意义:
本案聚焦老年用品这一特殊消费品,开展执法帮扶守护“银龄”安全,是市场监管部门统筹安全与发展、力度与温度、监管与服务的生动实践,为处理类似产品质量问题、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产业升级提供了可复制推广的“实践经验”。一是主动出击规范行业。从抽检中暴露的问题入手,主动深入痛击行业“沉疴”,以点带面推动老视成镜行业质量提升,彰显了市场监管对“一老一小”重点群体权益的强力守护。二是“执法+服务”双轨并行。突破“以罚代管”传统模式,整合技术机构、行业协会、业务科室等多方力量,多维度对企业进行“精准滴灌”,变被动处罚为主动赋能。三是柔性执法彰显温度。通过释放政策善意,极大提升企业整改意愿与获得感,有效激发了经营主体自我纠错、健康发展的内生动力。
06.张某某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基本案情:
2025年3月12日,泰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抽检人员于当事人经营的水果摊处抽检1批次龙眼产品。经检验,该批次龙眼产品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氧乐果残留量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查,该批次龙眼产品属于食用农产品。当事人于2025年3月7日从泰顺县某某水果店购进,并提供了供货商营业执照和进货凭证等进货查验材料。该供货商提供进货查验材料表明,涉案批次龙眼产品是于3月7日从金华市金东区某某果品经营部购进。4月22日,经向金华市金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起协查,确认涉案龙眼产品的进货来源情况属实。当事人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龙眼产品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四)项的规定。该局鉴于当事人系首次违法,违法行为轻微,涉案产品存在的问题无法通过观感直接判断,不存在主观故意,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一)的通知》中免罚条件的规定,作出免于行政处罚决定,并对当事人进行合规指导。
典型意义:
本案是泰顺县市场监管局参照《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一)》,深刻理解“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如实说明进货来源”等免罚条件,注重免罚条件的落地执行后作出的免罚决定。这既是裁量的有力支撑,也是市监部门积极践行“服务型执法”的有力表现。通过层层追溯,夯实证据材料,确保责任落实到位。通过开展事后回访,明确合规经营的要求,进一步保证当事人“免罚不免责”,发挥好服务企业的作用。
07.温州市某通信有限公司瑞安万松分公司侵害消费者权益案
基本案情:
2024年12月,瑞安市市场监管局接到93岁高龄的老年消费者投诉,称其以2099元购买的某品牌手机价格虚高,商家拒绝退差价。经查,当事人于同年10月将某品牌手机以2099元的价格销售给投诉人,销售时未清楚告知其2099元中分别包含机身价1599元和会员权益500元,也未告知会员权益所包含的项目内容,以及未对权益价格和内容进行明示。另,当事人为提升业绩,在经营场所柜台摆放手写宣传单,推出会员礼包活动。宣传单上标注有“详询营业员,一切解释权归本店”等字样,排除了消费者对格式条款的解释权。当事人排除消费者对格式条款的解释权的行为以及当事人销售手机未按规定以显著方式标明商品的服务项目、内容、价格等信息的行为违反了《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和《价格法》,2025年2月,该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案后,该局采取一系列措施:开展案后帮扶指导,以案为鉴开展“消费维权公开课”;指导店铺规范对老年群体服务流程,比如推行“大字价目表”“服务录音确认”等适老化措施、开通“银发维权绿色通道”,60岁以上投诉24小时响应等;并在6.18购物狂欢节来临之际,向行业协会发放行政指导建议书,以此案为鉴,督促行业合规发展。
典型意义:
该案以“执法服务”的小切口,维护了“老年人权益”大民生。突破“以罚代管”思维,建立“查处—整改—提升”全周期服务机制,闭环帮扶助企合规。针对老年消费领域价格不透明、合同不公平问题,构建覆盖“三端”防护网,靶向破解民生痛点,有效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刚柔并济打宣结合,借6.18重大消费节点,向行业协会发放行政指导建议书,将个案经验扩展至行业层面,预防同类违法,促进行业自律。
08.某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标准的计量器具案
基本案情:
2024年6月,苍南县市场监管局根据线索对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发现其生产的10台气体流量计(含现场查获的2台)未取得《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且擅自标注关联公司防爆认证标志,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
案发后,苍南局主动帮扶,对上述违法企业开展合规指导,帮助其及时纠正违法行为,并协助其开展内部整改并取得《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最终使违法企业实现资质合规化。同时考虑该违法企业是首次违法行为,且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依法适用从轻处罚标准。2024年9月,苍南局对其从轻处罚。
在严格执法的同时,苍南局创新推行“查处-整改-修复”闭环监管机制。2025年3月,执法队联合标准计量科、计量检定测试所专家开展“执法服务进企业”行动,针对企业计量器具生产全流程进行合规指导,推动其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同步启动信用修复程序,信用监管部门主动对接企业,指导其通过整改验收、信用承诺等途径修复信用,最终实现违法行为100%整改、信用状态全面恢复。
典型意义:
本案突破传统“一罚了之”模式,通过跨部门协同执法服务,将合规指导贯穿监管全过程。执法机构联合技术专家为企业“问诊开方”,精准解决计量器具生产标准执行难题,推动企业从“被动受罚”转向“主动合规”,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实践样本。该局建立行政处罚与信用修复“三同步”机制(同步告知政策、同步指导整改、同步启动修复),以信用修复反向倒逼企业健全质量管理体系。通过“惩戒-教育-修复”良性循环,既维护法律权威,又降低企业因失信造成的经营阻滞,为构建“放管服”改革背景下的新型监管关系探索有效路径。
09.龙港市某某工艺品厂涉嫌发布广告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国歌案
基本案情:
2025年4月17日,龙港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线索,对某某工艺品厂在阿 里 巴 巴网店发布带有国徽的“抗日胜利80周年纪念币”广告行为立案调查。经核查,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之规定,属发布禁止情形的广告行为。
针对此案暴露的风险,龙港市市监局多措并举开展执法服务:一是全域监测织密网,精准处置消隐患。利用龙港市网络交易监测平台,对淘 宝、京 东、拼 多 多、抖音等设定“抗战、国徽、八十年”等关键词进行全覆盖监测,专人处置线索(发现涉“国徽”线索1条并立案)。二是部门联动强检查,靶向治理促规范。联合公安、宣传、统战部门,对重点区域(龙港礼品城)、环节(徽章、礼品盒产销企业)进行检查,共检查经营主体32家,行政指导10家,责令改正3家。三是政企携手筑防线,培训指导保合规。联合龙港市印刷包装协会、龙港市电子商务协会,组织开展电商、印刷包装企业广告合规培训与指导工作。搭建电商合规指导微信群,定期推送注意事项与典型案例,强化全行业提醒警示。
典型意义:
一、执法服务双轮驱,刚柔并济提质效。在依法查处个案违法行为的同时,深挖行业共性风险。通过“线上监测+线下检查”、“刚性执法+柔性引导”、“个案查处+行业预警”的组合策略,实现查处一案、规范一片,彰显服务型执法理念。二、预警前置防未然,精准合规护企行。工作重心前移,特别是在国家重大活动特殊标志发布等关键节点,反应迅速,为企业提供精准、前瞻性合规指引。这种“未病先防”服务,有效降低企业误触违法红线的风险。三、多元共治聚合力,协同联动强治理。联动公安、宣统等多部门力量,依托网络交易监测系统与电商合规指导联系群,构建 “政府主导、协会协同、主体参与、技术支撑”的多元治理网络,大幅拓宽政策宣贯覆盖面,提升合规指导精准度,形成监管与服务的高效闭环,全面增强市场治理协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