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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两证合一
2016-01-11 15:30:22 中国食品安全报

    本报讯 记者宋显文 发自黑龙江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新《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将原有的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两个许可证“两证合一”,整合为食品经营许可证,这标志着食品经营许可证在黑龙江省正式启用。

   整合后新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具有四个特点。一是依据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食品经营项目的风险高低对食品经营许可申请进行分类审查,更突出了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和经营项目的风险所在。二是使用社会信用代码登记制,增加了经营者详细信息二维扫描码,消费者通过手机扫描就可随时了解食品经营单位信息,便于群众监督。三是有效期由原先的3年变成现在的5年,更方便了食品经营者。四是明确了日常监管机构、日常监管人员、投诉举报电话、许可证发证机关和签发人,使监管责任更加明晰。

   为有效落实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规定,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的要求,出台了符合省情的食品经营许可销售类和餐饮类两个审查细则,对食品经营许可启用时间、审查发放原则作出规定;对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作出具体要求;对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作出了具体规定。并重点要求基层核发部门,在实施《食品经营许可证》审核及发放过程中,制定和细化具体工作制度和办法,简化程序,办证提速,做到“四个一”,即:“一个窗口受理、一看就清楚、一问就明白、一办就满意,最大限度为食品经营者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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