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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去年10家食品生产企业被通报 爱客多、苏果超市被点名
2016-01-11 17:47:56 大众网

    大众网济宁1月10日讯(记者朱仙娉)近日,记者从济宁市食药监局官方网站获悉,2015年济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针对新闻媒体曝光及消费者反映较多的食品,有针对性的在流通环节实施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共抽检肉及肉制品、食用油极其制品、蔬菜及其制品、大桶水等19个大类1453批次,不合格167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11.49%。在近期通报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中,爱客多超市洸河西店所售的银耳、海白菜,爱客多超市龙行路店所售的芹菜、鸡蛋,苏果超市所售的清香米醋等48批次不合格食品被通报,汶上、曲阜、微山、鱼台、嘉祥等5个县区均有不合格食品被检出,其中10家济宁本地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食品被检出不合格。

   此次通报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中,标称济宁恒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芋面包,标称济宁贾义伟酱菜生产的海白菜,标称曲阜百意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宽粉、海带丝、银耳,标称济宁市兖州区超益有限公司生产的海米,标称微山四季青批发市场老刘干货店生产的银耳、韭菜,标称汶上县房房蛋糕店生产的无水脆皮蛋糕、长寿糕,标称汶上县张家淇超市生产的熟鸡爪,标称济宁南辛庄批发市场生产的芹菜,标称赵洪文生产的木耳辣椒豆腐皮包子,标称达昌顺干货店生产的情人梅、青口梅等十家济宁当地生产企业出产的食品抽检不合格。

   据了解,2015年,济宁食品安全部门在全年的流通环节食品抽检工作中以“不合格食品发现率”替代了以往食品质量的“合格率”作为抽检工作的评价方式,共抽检了肉及肉制品、食用油及其制品、蔬菜及其制品、水产及水产制品、豆类及其制品、粮食及粮食制品、薯类及膨化食品、饮料、水果及其制品、调味品、培烤食品、茶叶及其相关制品、酒类、炒货干果、蛋及蛋制品、大桶水、“五毛小食品”、发酵面制品、蜂产品等19大类,不合格发现率为11.49%,较往年有大幅度提升。据济宁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报告核查处置信息显示,2015年济宁市食药监部门对被检出销售不合格产品的9家红酒经销商,3家门市部,3家海米销售商,4家大型超市,11家镇街超市,8家熟食店进行了罚款处罚,部分被抽样单位的违法所得被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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